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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3-00000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沂堂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沂堂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沂堂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增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切实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做到反应迅速、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罗庄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沂堂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堂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沂堂镇辖区内五家加油站存在重大危险源,这些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泄漏或者爆炸事故可能会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周边区域内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2 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 员: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区党委(党总支)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救援工作方案,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办、宣传办、人大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环保所、应急办、违建办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团委、党政办、民政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爱卫办、卫生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综治办组成。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派出所、环保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危险化学品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危险化学品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 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 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各部门(单位) 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企业职工、群众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 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1小时内将事故初步情况向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涉及的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4.2应急处置

4.2.1事故企业首先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控制事故的扩大,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2.2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补充救援措施。

4.2.3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疏散、撤离可能受到波及的人员。

4.2.4救援力量不足时,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请求救援。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7.2应急演练

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罗庄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沂堂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沂堂镇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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