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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3-00000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沂堂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沂堂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沂堂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道路畅通,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堂镇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人员伤亡及危险品运输泄漏影响周边安全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镇辖区内有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路线,206国道在沂堂镇南北贯穿总长7.7公里,南外环东西贯穿沂堂镇总长4.3公里,京沪高速在沂堂镇内8.7公里,根据往期镇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其中南沂堂路段路段,沿途经过村庄和路口较多,车流量大,非机动车和行人横穿省道流量较大,G206与振兴大道交汇处南北方向通行的机动车冲突较多,导致该路段事故多发。

2 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 员: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区党委(党总支)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办、宣传办、人大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组织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团委、党政办、固定资产办、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爱卫办、沂堂卫生院等单位组成。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公路站、经贸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环保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事故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 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各部门(单位) 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道路交通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 预警

镇政府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

镇政府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 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及有关单位应立即上报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事态、类型、伤亡人数、危害程度和先期处置等情况。

4.2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协调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控制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应当先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对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当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应急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制定方案。根据事故情况,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二)营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有关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进入事故应急救援核心区域的人员、车辆,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顺利通行。

(五)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求调派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六)环境应急监测及环境污染处置。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分析、评价和预测,研究、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在事故原因调查准确并采取管控措施后,对受影响的设备、有关交通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换,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应急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堂镇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沂堂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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