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罗庄区流域抗旱工作,保障区域内南涑河、陷泥河等干流沿线城市生活用水,协调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高效有序地实施罗庄区水量应急调度,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
5.《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7年9月30日通过);
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17年9月30日修正);
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2004年7月15日修订);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2〕5号2012年2月6日印发文);
10.《山东省骨干河道防洪调度预案编制提纲》;
11.《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2号);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74号);
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9号);
1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及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鲁水防御字〔2020〕1号);
15.《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鲁水防御字〔2020〕2号);
16.《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2019年2月16日起施行);
17.《山东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2019年2月16日起施行);
18.《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
19.《临沂市河长制南涑河“一河一策”方案》;
20.《临沂市河长制陷泥河“一河一策”方案》;
21.《临沂市河长制南涑河河道划界方案》;
22.《临沂市河长制陷泥河河道划界方案》;
23.《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郯苍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施工图说明书》;
24.《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南涑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5.《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陷泥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6.《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 (鲁水防御函字〔2023〕5号)
27.《临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临汛旱办发〔2023〕1号);
28.《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临汛旱办发〔2023〕2号);
29.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程以及规章政策等。
1.1.1政策文件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2.《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9〕56号);
3.《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90号)
4.《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政发〔2015〕11号);
5.《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0〕88号)
6.《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1.1.2有关规划
1.《山东省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3年11月)
2.《临沂市水功能区划》(临沂市水利局,2014年);
3.《GB/T32135-2015区域旱情等级》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庄区的水量应急调度。水量应急调度主要涉及罗庄区内南涑河、陷泥河以及其流域内拦河闸坝洪水防御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机构和设施等。
1.2编制原则
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遵循统筹兼顾,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原则,安排部署本区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1)实行“节水优先”原则。水量调入地区优先采取节水、限水等应急措施,仍然无法保障用水安全时,再考虑从相邻区域或外地调水。
(2)坚持“统一调度”原则。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电调、航调服从水调,保证应急水量调度的顺利实施。
(3)遵循“统筹兼顾”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顾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解决好与应急水量调度有关的地区、部门以及行业之间的关系。
(4)体现“可操作性”原则。预案内容应科学合理、明确具体,明确主要控制性指标,对做好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能发挥具体指导作用。
2流域基本情况和事件分析
2.1基本情况
罗庄区地处鲁东南,属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具有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素有冬寒少雪,夏季多雨,春旱夏涝秋又旱的气候规律。造成本流域暴雨的主要天气系统有气旋、冷锋、台风和倒槽等。由于受海洋性气候影响,降水量冬夏差异悬殊,年内分布极不均匀,汛期(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6%,常有旱涝交替出现;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最大降水量1288mm,最小降水量474.5mm,降水量最大年份是最小年份的2.7倍,易发生连旱连涝。复杂的地形条件和下垫面条件的不一致性,造成了降水区域多呈带状分布,在地域上的分布特点是东部多于西部,南部平原多于北部山区,具有从东南向西北依次递减的趋势。多年平均气温13℃,历年最大风速17m/s,多年平均累计日照数2529.3小时,全年无霜期208天,多年平均最大冻土深0.28m。其中:
2.1.1南涑河
南涑河为北涑河(又称小涑河)的分支河流,引水闸位于涑河右岸,郭庄拦河闸上游30m处,向南流经高新区的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罗庄区罗庄街道、傅庄街道,在黄山镇老屯村南入邳苍分洪道。南涑河,河道长度42公里,流域面积279.1km2,河道比降约1/1000~1/2000。支流有:洪沟、龙头沟、渔梁沟、泄洪渠、小黑河、岳河、老涑河、藕蒲沟等。
2.1.2陷泥河
陷泥河发源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小涑河,是贯穿兰山区罗庄区的主要排涝河道。陷泥河向南流经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罗庄区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册山街道等乡镇,于册山街道凤凰墩村西入邳苍分洪道。陷泥河全长28.3km;流域面积193.2 km2,陷泥河流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道平均比降0.794/1000。
2.2事件分析
2.2.1风险事件
洪水频率是警戒、保证水位出现几率的一种度量,客观反映工程及保护区抗御洪水的能力,其频率的大小对确定警戒、保证水位的合理性关系密切,其中:
①南涑河选取西山闸(中泓桩号20+990)作为防洪控制断面,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②陷泥河选取东高都闸(中泓桩号15+550)作为防洪控制断面,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③抬头井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水库兴利水位102.4m,通过调洪演算,相应设计洪水位为103.73m、校核洪水位为104.22m。
2.2.2历史洪水
1998年7月20日凌晨3点左右,全区遭受大风暴雨袭击,最大风力10级,并伴有冰雹。尤其是罗西街道和罗庄街道冰雹历时20分钟,最大冰雹40x40mm,地面冰雹平均积厚50毫米,据统计,受灾村庄26个,农作物受灾面积7.2万亩,其中绝产3.5万亩,减产3.7万亩,刮倒房屋250间,树1.3万棵(其中折断0.6万棵,刮倒0.7万棵),损毁电线杆800根,断电7个多小时,大棚倒塌240个,直接经济损失5280万元。
2007年6月20日平均降雨108.6mm,7月19日平均降雨83.5毫米,9月19日平均降雨86毫米,均造成全区内涝,由于全区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各项度汛措施到位,调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灾害。
2008年7月9日平均降雨83mm,7月22日平均降雨90.9毫米,两次强降雨造成城区内短时内涝,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灾害。
2008年8月21日平均降雨194.7mm,最大降雨量汤庄街道262.5毫米,造成房屋进水4940户,房屋倒塌324间,农作物受灾2.4万亩,绝产0.2万亩,减产0.16万亩;蔬菜受灾376亩,倒塌蔬菜大棚8个;花卉受灾141亩;鱼池受灾830亩;家禽牲畜死亡30310头/只;渠道倒塌280m;大型超市进水受灾6家,企业受淹2家,经济损失达3932万元,由于各项度汛措施到位,调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0年7月6日18时,全区大部分街道、镇天气晴朗,而册山、付庄街道却突降大雨,不到一个小时册山街道降雨达52mm,并伴有冰雹。
2010年8月7日一个多小时罗庄街道降雨达到76毫米,强降雨造成城区内短时内涝。
3水量调度工程体系
3.1调度工程体系
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工程体系主要涉及南涑河、陷泥河等干流和抬头井水库。
3.1.1南涑河河道闸坝情况
序号 |
闸坝 名称 |
所在位置 |
闸坝 形式 |
孔数/尺寸 (宽×高) (m) |
闸底 高程 (m) |
正常 蓄水位 (m) |
1 |
西山闸 |
罗庄街道朱陈二村 |
平板钢闸门 |
5/(5×4.2) |
56.00 |
58.50 |
2 |
山南头闸 |
罗庄街道朱张桥东北村 |
平板钢闸门 |
5/(7×4.2) |
54.50 |
58.40 |
3 |
付庄闸 |
罗庄区付庄二村 |
平板钢闸门 |
8/(5×4) |
56.72 |
60.72 |
4 |
大丁庄坝 |
市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
橡胶坝 |
1×50 |
49.30 |
52.80 |
5 |
许庄闸 |
黄山镇谢官庄村 |
平板钢闸门 |
7/(6×3.2) |
46.00 |
49.20 |
3.1.2陷泥河河道闸坝情况
序号 |
闸坝名称 |
所在位置 |
闸坝形式 |
闸底 高程 (m) |
正常 蓄水位 (m) |
库容 (万m3) |
1 |
东高都闸 |
陷泥河桩号15+550处 |
平板钢闸门 |
58.00 |
62.00 |
23.09 |
2 |
小庄子闸 |
陷泥河桩号19+550处 |
平板钢闸门 |
54.00 |
58.00 |
18.80 |
3 |
郑旺闸 |
陷泥河桩号24+550处 |
平板钢闸门 |
49.00 |
53.00 |
26.90 |
3.1.3抬头井水库
抬头井水库位于罗庄区东北部沂堂镇抬头井村北1公里,属中运河水系,西燕子河上游。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和兴利为主的小㈠型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5km2。下游有前后抬头井、前后峰山、义堂镇驻地等12个村庄,1.2万人口,县乡公路一条。库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中南部,地形总体上呈北高南低之势。坝址上游流域为长方形,有一条主河沟及数条山涧沟汇流,诸河流属季节性河,源短流急。
3.2可能的调水线路
3.2.1总体原则
调水线路主要包含2个方面,包含外水内调和内水内调。
3.2.2外水内调
充分利用境内沂河上的拦蓄工程(主要是小埠东橡胶坝工程、刘道口拦河闸工程)及北高南低的地形条件,自小埠东橡胶坝及刘道口拦河闸上游引水,自东向西,将沂河水引入陷泥河、降水沟、南涑河、老涑河、燕子河、五里河,通过向河道上、中游补水,连通域内汪塘,形成河河相通、统一调配水资源。
3.2.3内水内调
充分利用南涑河、陷泥河上八个拦河闸,将南涑河、陷泥河上游来水引入各支流干渠,补充水源。
4组织管理
4.1组织体系
本预案组织体系主要由组织实施机构、执行和配合单位、监督结构构成。其中本预案批准为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罗庄区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的审批。
4.2组织实施机构
本预案组织实施机构为罗庄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国家抗旱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2)按照批准的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根据当时的工程蓄水、江河来水、水量调入地区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3)适时启动应急呴应,组织实施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4)负责发布应急水量调度实施过程中的水情、供水情况、来水预测情况和水工程调度等信息。
(5)协调所涉及部门(单位)在应急水量调度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6)调度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7)完成应急水量调度实施的其他工作。
4.3执行和配合单位
本预案的配合实施部门和单位为罗庄街道办、盛庄街道办、傅庄街道办、册山街道办、高都街道办、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罗庄消防大队、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广电局、区粮食和储备局、罗庄供电部等。
执行和配合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水量调出地区部门(单位)职责:根据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和调度指令,做好辖区内电力调度、工程调度管理和用水秩序维护工作,合理安排调度实施期间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水库、拦河闸等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调度指令,按要求记录水库、拦河闸的水情、工情等信息,及时报送至预案组织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
(2)水量调入地区部门(单位)职责:根据调水目的和水量调入地区的范围,全面落实节水限水措施,科学合理分配调入水量,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3)调水沿线地区部门(单位)职责:做好输水河(渠)道和引水涵闸等工程巡查管护,杜绝沿途截留和超额取水,严禁向输水河 (渠)道内排放废污水。
(4)应急水量调度所涉及的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水量调度过程中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5)应急水量调度所涉及的罗庄区小埠东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组建专门或临时机构,配合应急水量调度实施工作。
4.4监督机构
本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监督机构为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预案涉及的执行和配合部门的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进行监督。
5预警和应急响应
5.1预警
预警等级由低至高一般可划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
根据邳苍郯新地区雨量站分布、降雨系列的长短及资料系列的一致性、可靠性分析,选用罗庄站、西山拦河闸站、高都站、东高都拦河闸站、抬头井水库站作为代表站,当代表站流量接近干旱预警控制指标流量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干旱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1)落实准备工作。水量应急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落实相关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通信准备等工作,并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
(2)加强信息监测。罗庄区水务局及水文、气象、环保等部门应加强旱情、水情、水质等信息监测与预报。
(3)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当预报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将减少至旱警流量时,水文、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实测水位、流量、降雨和预报信息,为预警提供依据;同时,跟踪分析雨水情变化,及时滚动预报最新雨水情及工程蓄水情况。
预警发布后,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相关节水、限水等防范措施。
5.2应急响应
5.2.1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响应级别。根据应急水量调度的紧急和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级别一般从低至高可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当罗庄区区域内出险旱情,且河道沿线各街镇提出应急水量调度申请时,可启动本预案。具体级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流域内其中1个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或小于旱枯流量,为Ⅳ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2)流域内其中2个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Ⅲ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3)流域内其中3个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Ⅱ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4)流域内其中4个及以上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Ⅰ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部门和单位需采取的工作措施。通常应急响应级别越高,应急水量调度涉及部门和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力度越大。
5.2.2响应签发
干旱缺水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发生地有关单位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I、Ⅱ级响应:区防指指挥签发启动。
Ⅲ级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启动。
Ⅳ级响应:区防指副指挥签发启动。
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5.2.3响应措施
5.2.3.1Ⅳ级(一般)
1.区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提出应对措施,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防指指挥和常务副指挥,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3.进入供水预警状态,相关部门应做好监测调查,随时掌握水量、水质变化动态,确保供水安全。
3.各应急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5.2.3.2Ⅲ级(较大)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或部门参加,提出应对措施;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视情况召开全区应急工作会议;派出应急督导组赴事发地督查指导工作;将情况及时汇报区委区政府。
2.相关防指及单位负责人主持会商,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区域内应急调度各项具体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防指,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3.供水单位积极组织抗旱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水源,组织开采地下水。
4.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气象部门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条件适宜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水利部门科学管理调配水源,加强地下水开采技术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开展报灾核灾工作;电力和石油部门及时为抗旱提供应急供电和用油保障。
5.2.3.3Ⅱ级(重大)
1.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及全体成员参加,研究部署抗旱措施。实施全区水资源统一调度,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调配,用水上实行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2.区防指紧急制定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统一调度辖区内水库、闸坝所蓄水量,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有关地方政府、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3.各级政府实行限水措施。可在一定区域内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
4.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责任划分,及时为救灾筹集应急资金;交通运输部门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卫健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护社会稳定;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旱情,报导抗旱措施。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2.3.4Ⅰ级(特别重大)
1.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有关区领导、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参加,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市政府。区防指根据抗旱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宣布本辖区内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区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抗旱救灾工作。区防指密切监视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派出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区防指及相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根据需要随时在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旱情,报导抗旱措施。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和执行上级抗旱指示,要不等不靠,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全力投入抗旱救灾。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社会稳定。抗旱紧急期,地方政府可视抗旱工作需要,在辖区内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3.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安排,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6预案启动和实施
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罗庄区水务局及时组织会商,编制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方案,报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实施。
6.1启动条件
根据邳苍郯新地区雨量站分布、降雨系列的长短及资料系列的一致性、可靠性分析,选用罗庄站、西山拦河闸站、高都站、东高都拦河闸站、抬头井水库站作为代表站,其中:
(1)流域内其中1个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或小于旱枯流量,为Ⅳ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2)流域内其中2个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Ⅲ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3)流域内其中3个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Ⅱ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4)流域内其中4个及以上主要控制代表站主要控制代表站流量达到小于旱枯流量,为Ⅰ级水量应急调度响应。
6.1.0.1Ⅳ级(一般)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
1.轻度干旱。判断指标:
(1)预报2个及以上镇(街)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或1个镇(街)可能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中度干旱等级);
(2)预报2个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或1个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发生中度干旱;
(3)多个骨干河道或重要水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Ⅳ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2.城区水厂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
4.水厂生产工艺流程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造成生活饮用水水质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
5.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
6.供水设施故障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
7.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次要取水口时。
7.水体内毒素或供水设施发生严重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下。
6.1.0.2Ⅲ级(较大)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
1.中度干旱。判断指标
(1)预报2个及以上镇(街)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中度干旱等级)或1个镇(街)可能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
(2)预报2个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1个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发生严重干旱;
(3)多个骨干河道或重要水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且有发展趋势;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Ⅲ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Ⅲ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2.城区水厂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全市20%—50%,或主城区30%—80%用户无压、无水且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
3.全区10%—30%或主城区30%—50%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
4.生物灾害威胁水源地部分水体卫生安全;
5.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
6.水体内毒素或供水设施发生严重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6.1.0.3Ⅱ级(重大)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
1.严重干旱。判断指标:
(1)预报2个及以上镇(街)可能同时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或1个镇(街)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2个重要镇镇(街)驻地可能同时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多座供水大中型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Ⅱ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Ⅱ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2.城区水厂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全市50%—80%,或主城区80%—90%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
3.全区30%—50%或主城区50%—80%出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指标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
4.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到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
5.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
6.水体内毒素或供水设施发生严重事故,造成10-30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受伤。
6.1.0.4Ⅰ级(特别重大)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
1.特大干旱。判断指标:
(1)预报2个及以上镇(街)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及以上重要镇(街)驻地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Ⅰ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Ⅰ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2.城区水厂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全市80%以上,或主城区90%以上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
3.全区50%以上或主城区80%以上出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
4.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部分水体卫生安全;
5.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取水口;
6.水体内毒素或供水设施发生严重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受伤。
6.2启动程序
当发生干旱缺水、洪涝影响等事件危及供水、生态安全时,罗庄区水务局及时评估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适时启动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由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水量应急调度工作,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发展趋势,做好旱情、灾情预测预报和抗旱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或专家组赶赴一线,检查、监督和指导水量应急调度工作。受旱地区街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抗旱预案,落实节水、限水方案,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行业的用水,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调入水量。加强水情和供、用水信息监测。
6.3编制实施方案
当发生干旱等风险事件危及供水、生态安全时,罗庄区水务局要根据当时工程蓄水、江河来水、水量调度需求等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风险事件编制实施此次应急水量调度的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是针对某一类事件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水规模、调水线路、调水时间、临时建筑物修建、信息监测等具体问题(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见附件)。调度预案主要是确定事件类型、调度原则、启动条件、相关机构(单位)职责、保障措施等问题。实施方案与调度预案共同组成完整的防御工作预案体系。
6.4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应急水量调度管理权限,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的审批单位。为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
6.5组织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施方案和雨水情等实际情况,向执行和配合部门(单位)下达应急水量调度指令,协调解决应急水量调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和配合部门(单位)依据预案中确定的职责,执行应急水量调度指令,做好应急水量调度相关工作。
6.6调度结束
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实施机构决定终止应急水量调度。
(1)达到应急水量调度目标;
(2)预报后期来水形势明显好转可以达到应急水量调度目标;
(3)申请单位(部门)提出终止应急水量调度;
(4)不具备继续实施应急水量调度的条件。
7后期工作
7.1后期处置
水量应急调度工作结束后,地方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做好善后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和不利影响。水量应急调度所涉及水库、水利枢纽等工程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其中,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结束后,对于因实施应急水量调度修建和改造的临时工程进行拆除和恢复,对于其他有关工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养护;对于应急水量调度的计量计价,有计价方式的按现有计价方式确定,没有计价方式的可协商后确定;对于按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7.2效益评估
水量应急调度工作结束后罗庄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包括调度效益、工作成效评价等内容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并及时上报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评估应急水量调度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由于应急水量调度的性质和目标不同,调水所产生的效益也不同,在进行应急水量调度效益评估时,应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7.3预案评估
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结束后,罗庄区水务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8保障措施
为保障应急水量调度工作顺利实施,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应提出落实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监测、安全措施、经费来源、物资安排、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演练等保障措施
8.1组织领导
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统一指挥,罗庄区水务局要监理专家库,强化技术支持,科学指导水量应急调度工作。
在水量应急调度期间,各街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和配合水量应急调度工作。
8.2信息监测
(1)罗庄区水利局利用已有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罗庄区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坚持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充分利用现有专用通讯网络,确保信息传输及时畅通,逐步实现实时监测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所需要的信息。
(3)罗庄区水务局加强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协调,保障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通信畅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准备。
(4)气象信息根据上级气象部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旱情、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
8.3安全措施
(1)在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基础上,根据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情况,确定应对不同级别干旱事件的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应急水量调度期间,相关部门应采取限排、减排措施,确保水质安全。
(3)应急水量调度期间,旅游部门应密切关注水文气象信息,必要时调整旅游线路,合理安排旅游活动,以保障人员安全。
(4)应急水量调度期间,水利枢纽管理单位要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环保单位强化水质监测力度,提供安全保障。
8.4经费来源
应急水量调度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8.5物资安排
应急水量调度期间所需的物资,由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进行调度,各街镇、管理单位要储备常规的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应急调度所需。
8.6监督检查
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或授权负责对辖区内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影响水量应急调度实施的行为,应责令其迅速整改,并严肃查处。
8.7宣传培训演练
(1)水量应急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流域应急水量调度宣传工作。水量应急调度期间,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应急水量调度培训。
(3)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级别水量应急调度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9附则
9.1名词与定义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山东省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罗庄区水务局解释。
9.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5预案成果要求
9.5.1文本要求
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文本应包括:形成的报告和附件。
9.5.2附件要求
附件主要包括水量调出地区、调入地区和调水沿线地区的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水资源(含水源)、水利水电工程基础信息等,各区域可根据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河流水系、水库、闸坝、取水设施等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主要水情、险情、工情报送站点表;
(3)应急水量调度径流传播时间表(图);
(4)江河流域应急水量调度对象概化图。
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对象概化图要素主要包括:应急水量调度涉及的河道水系、重要水位站、调水线路、重要水利工程、重要取水户、用水区域等对象及其水流拓扑关系、河流上下游各用水户用水指标、断面控制指标、水利工程调度要求等信息,并标明可供选择的调水线路。
为实现全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应对极端干旱天气,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原则,统筹考虑南涑河陷泥河来水量、沂河取水量和服务对象用水量,制定罗庄区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
充分利用境内沂河上的拦蓄工程(主要是小埠东橡胶坝工程、刘道口拦河闸工程)及北高南低的地形条件,自小埠东橡胶坝及刘道口拦河闸上游引水,自东向西,将沂河水引入陷泥河、降水沟、南涑河、老涑河、燕子河、五里河,通过向河道上、中游补水,连通域内汪塘,形成河河相通、统一调配水资源。
为保障调水顺利实施,建议调水的相关工程由罗庄区小埠东灌区管理中心负责,负责具体的调水控制性工程和调水沿线有关工程的调度、管理、维护措施以及调水过程中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等。
为保证应急水量调度的顺利实施,需要修建的临时工程按属地管理原则,涉及的清淤工程、沿线口门临时封堵和拆除工程、输水线路改造工程、污水导流工程、道路工程、建筑物工程、堆沙区治理及其他调水有关工程全部由工程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所需资金由乡镇财政负责。
根据邳苍郯新地区雨量站分布、降雨系列的长短及资料系列的一致性、可靠性分析,选用罗庄站、西山拦河闸站、高都站、东高都拦河闸站、抬头井水库站作为代表站,负责调水沿线监测断面及水量、险情等信息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