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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2/2022-0000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成文日期  2022-06-10
 公开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水务局
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修订稿)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

二O二二年五月

批 准:仲启明

审 定:孙墨杰

审 核:王宝全

项目负责人:刘 浩

主要编制人员:王艳洪 刘云晓

丁 一 崔玉涛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的编制进一步规范了水旱灾害防御响应工作程序和防御响应行动,提高了防御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本次预案编制参照《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防御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防御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进行。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防御事件时,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水旱灾害防御响应,各相关单位和相关街镇根据工作职责及本预案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切实有效的做好我区水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 年 2 月 11 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第三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第四次修正);

(7)《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9)《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0)《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

(11)《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4)《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6)《山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

(17)《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18)其他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庄范围内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1.4防御目标

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防洪目标: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

抗旱目标: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1.5防御原则

1.5.1 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1.5.2 坚持系统防御。以流域为单元,全面分析和把握沂河、中运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特点和规律,通盘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御工作。

1.5.3 坚持统筹防御。实现流域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关口前移,密切关注和及时应对水旱灾害风险。

1.5.4 坚持科学防御。将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机制贯穿水旱灾害防御全过程,科学调度运用流域水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汛抗旱减灾效益。

1.5.5 坚持安全防御。依法依规、有力有效防御,确保人民群众。

2水利工程防御体系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

罗庄区地处鲁东南,属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具有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素有冬寒少雪,夏季多雨,春旱夏涝秋又旱的气候规律。造成本流域暴雨的主要天气系统有气旋、冷锋、台风和倒槽等。由于受海洋性气候影响,降水量冬夏差异悬殊,年内分布极不均匀,汛期(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6%,常有旱涝交替出现;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最大降水量1288mm,最小降水量474.5mm,降水量最大年份是最小年份的2.7倍,易发生连旱连涝。复杂的地形条件和下垫面条件的不一致性,造成了降水区域多呈带状分布,在地域上的分布特点是东部多于西部,南部平原多于北部山区,具有从东南向西北依次递减的趋势。多年平均气温13℃,历年最大风速17m/s,多年平均累计日照数2529.3小时,全年无霜期208天,多年平均最大冻土深0.28m。。

2.2防洪抗旱形势

2.2.1防洪形势

罗庄区河道数量多、分布广,调度难度大、防守任务重,是我区防洪保安的重中之重。全区地势北高南低,汛前降雨集中,源短流急、洪水峰高量大,加上中小河流薄弱环节还比较多,进一步增加了防御难度。

2.2.2抗旱形势

罗庄区地处淮河流域平原洼地,属温带季风区过渡性气候。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不但易受洪涝灾害袭击,干旱灾害也频繁发生。结合历年来罗庄区旱灾发生情况,分析旱灾成因及形式如下:罗庄区多年存有干旱,降水少是主要原因。

2.3历史水旱灾害概况

2.3.1历史洪水

1998年7月20日凌晨3点左右,全区遭受大风暴雨袭击,最大风力10级,并伴有冰雹。尤其是罗西街道和罗庄街道冰雹历时20分钟,最大冰雹40x40mm,地面冰雹平均积厚50 mm,据统计,受灾村庄26个,农作物受灾面积7.2万亩,其中绝产3.5万亩,减产3.7万亩,刮倒房屋250间,树1.3万棵(其中折断0.6万棵,刮倒0.7万棵),损毁电线杆800根,断电7个多小时,大棚倒塌240个,直接经济损失5280万元。

2007年6月20日平均降雨108.6mm,7月19日平均降雨83.5毫米,9月19日平均降雨86 mm,均造成全区内涝,由于全区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各项度汛措施到位,调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灾害。

2008年7月9日平均降雨83mm,7月22日平均降雨90.9 mm,两次强降雨造成城区内短时内涝,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灾害。

2008年8月21日平均降雨194.7mm,最大降雨量汤庄街道262.5 mm,造成房屋进水4940户,房屋倒塌324间,农作物受灾2.4万亩,绝产0.2万亩,减产0.16万亩;蔬菜受灾376亩,倒塌蔬菜大棚8个;花卉受灾141亩;鱼池受灾830亩;家禽牲畜死亡30310头/只;渠道倒塌280m;大型超市进水受灾6家,企业受淹2家,经济损失达3932万元,由于各项度汛措施到位,调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0年7月6日18时,全区大部分街道、镇天气晴朗,而册山、付庄街道却突降大雨,不到一个小时册山街道降雨达52mm,并伴有冰雹。

2010年8月7日一个多小时罗庄街道降雨达到76 mm,强降雨造成城区内短时内涝。

2020年8月13日-14日,全区普降大雨,平均降雨达到35.13mm,降雨造成城区部分时段内涝,由于各项度汛措施到位,调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2.3.2典型干旱年

我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地貌形态以及气候特征,使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和灾害程度各不相同,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是旱涝灾害。1976-1978(3 年特枯)、1988-1989(2 年特枯)、2014-2015(2 年特枯),发生多次的连年干旱情况。2002 年干旱,全区因干旱农作物受灾严重,2003 年降水又偏多,各地受涝严重。2010 年 9-12 月,临沂发生特大干旱,9 月11 日至 12 月初,全市降雨量总计仅 5.8 毫米,降水量为 1952 年临沂市有降水资料以后同期最小,旱情达到特大干旱级别。2105 冬、2016 年春,遭遇了罕见特大干旱,中心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水位逼近死水位。

2.4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

2.4.1水库防洪能力

罗庄区仅有1座小型水库,为抬头井水库。位于苍山县东北部沂堂镇抬头井村北1公里,属中运河水系,燕子河上游。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5km2,总库容114万m3,兴利库容62万m3,死库容4万m3

2.4.2河道防洪能力

罗庄区境内共有2条水系,分别为沂河水系和中运河水系,其中:

一、沂河水系

沂河发源于沂源县松山北麓,全长574公里,流域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为罗庄、河东、郯城三街镇界河。流经我区盛庄、高都、册山、黄山四个街镇,境内流长27.5公里。沿河地带人口密集,土地肥沃,资源丰富。

二、中运河水系

1、武河,又称邳苍分洪道,是为承泄江风口分洪闸洪水而开挖,1640年(明万历32年)因徐州北黄河与运河交界处淤积严重,无法航运,将原运河东移,开挖了加河新运道后为引沂济运,清康熙年间为引沂济运而开挖,1957年,为承泄江风口分洪闸分泄沂河洪水又进行了开挖。武河全长74公里,罗庄区境内流长5公里,是册山街道办事处与郯城县的界河。陷泥河、南涑河、燕子河均流入武河。

2、南涑河

南涑河为北涑河(又称小涑河)的分支河流,引水闸位于涑河右岸,郭庄拦河闸上游30m处,向南流经高新区的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罗庄区罗庄街道、傅庄街道,在黄山镇老屯村南入邳苍分洪道。南涑河,河道长度42公里,流域面积279.1km2,河道比降约1/1000~1/2000。其主要支流有以下几条:

(1)鱼梁沟,起源于双月湖办事处广电大厦北附近汪塘,向西流经红日小区,入高新区,流境罗庄办事处朱陈北村,在朱陈西村入南涑河。全长6.7公里(中间段为高新区),河道平均宽度12m。

(2)小黑河,起源于罗庄办事处北老屯附近排水沟,流向东南方向,在付庄闸下1公里入南涑河。全长2.6公里,河道平均宽度16m。

(3)岳河,起源于罗庄办事处山西头,流经付庄办事处岳家旦子村西,在张家旦子村西北入南涑河。全长1.8公里,河道平均宽度8m。

(4)降水沟,起源于册山办事处山前村,流经土山屯、石杭岭、王家庄,在汤庄柱山入南涑河。全长9.4公里,河道平均宽度10m。

(5)老陷泥河,起源于郑旺闸,向西南流经黑虎墩、新桥、房岭屯,在大柱山和降水沟汇合入南涑河。全长12.5公里,河道平均宽度20m。

(6)老涑河,起源于付庄闸上1.5公里处,向南弯弯曲曲流经付庄办事处、汤庄办事处,在西小车、东小车附近消失。全长12公里,河道平均宽度10m。

3、陷泥河

陷泥河发源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小涑河,是贯穿兰山区罗庄区的主要排涝河道。陷泥河向南流经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罗庄区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册山街道等乡镇,于册山街道凤凰墩村西入邳苍分洪道。陷泥河全长28.3km;流域面积193.2 km2,陷泥河流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道平均比降0.794/1000。其主要支流有以下几条:

(1)电厂河,起源于盛庄办事处临沂电厂南排水沟,流经盛庄、罗庄、高都办事处,在册山办事处小庄子村北入陷泥河。全长12.05公里,河道平均宽度18m。

(2)小黑沟(大路沟),起源于高都办事处东西潘墩附近排水沟,向西南流入陷泥河。全长3.6公里,河道平均宽度8m。

4、燕子河

发源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办事处涧头村西驴脖子山东麓,全长57公里,总流域311.5平方公里,由贾庄村西折而向南,在官庄村入沂堂镇,在西为儿桥村流入苍山县神山镇,境内流长5.5公里,河面平均宽40m,燕子河入邳苍分洪道处五年一遇设计流量201.9m3/s,二十年一遇设计流量448m3/s。

2.4.3拦河闸坝防洪能力

(1)南涑河河道闸坝情况

序号

闸坝

名称

所在位置

闸坝

形式

孔数/尺寸

(宽×高)

(m)

闸底

高程

(m)

正常

蓄水位

(m)

1

西山闸

罗庄街道朱陈二村

平板钢闸门

5/(5×4.2)

56.00

58.50

2

山南头闸

罗庄街道朱张桥东北村

平板钢闸门

5/(7×4.2)

54.50

58.40

3

付庄闸

罗庄区付庄二村

平板钢闸门

7/(6×3)

50.70

60.72

4

大丁庄坝

市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橡胶坝

1×50

49.30

52.80

5

许庄闸

黄山镇

谢官庄村

平板钢闸门

7/(6×3.2)

46.00

49.20

(2)陷泥河河道闸坝情况

序号

闸坝

名称

所在位置

闸坝

形式

孔数/尺寸

(宽×高)

(m)

闸底

高程

(m)

正常

蓄水位

(m)

1

东高都闸

高都街道东高都村

平板钢闸门

3/(19+20+19)×5.5

57.80

62.50

2

小庄子闸

册山街道小庄子村

卧式平板钢坝闸门

3/(19+20+19)×6

54.63

59.60

3

郑旺闸

册山街道郑旺村

平板钢闸门

7/(7×5)

50.30

54.8

(3)燕子河河道闸坝情况

序号

闸坝

名称

所在位置

闸坝

形式

孔数/尺寸

(宽×高)

(m)

闸底

高程

(m)

正常

蓄水位

(m)

1

前柳庄闸

沂堂镇西为儿桥村

平板钢闸门

7/(5×3)

57.60

60.30

2.5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体系

(1)视频会商系统

可实现与省、市、街镇三级联调高清视频会议。

(2)水库及重要拦河闸坝视频监控系统

在1座小水库、8座中型拦河闸坝均设有高清摄像头(其中前柳庄闸正在改建,暂未安装),可实时监测监控水库、闸坝闸门开启泄流情况、工程运行情况等。

(3)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平台

罗庄区目前建有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平台。通过深度挖掘全区气象、水雨情、工情、墒情、视频、水利工程、防汛管理等各类数据,实现对防汛多源信息的实时在线监测预警、减灾调度决策、信息发布等功能。同时,平台将防汛防旱业务流程化、专业化,通过预设不同预警、响应和指令模板,可在第一时间同时向责任人、防汛移动平台、微信公众号、防汛公众网发布预警和响应信息等,有效提升了防汛防台的工作效率。

(4)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建设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自2019 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共建成了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9个雷达式自动水位站、12个视频监测站,无线预警广播接收站 38 个,区级预警监测平台 1 处,视频会商系统改造延伸至8个镇街。

3雨水工旱情监测

3.1非汛期监测

响应期间,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雨水工情旱情日常监测制度。

3.2汛期监测预警

3.2.1雨情监测

罗庄区水务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及实测信息,按职责发布水情及洪水预报。

3.2.2水情监测

罗庄区水务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及实测信息,按职责发布水情及洪水预报。。

3.2.3工情监测

各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汛期雨情、水情信息,加强工程巡查与监测,并将工情监测信息上报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或区水务局。区防指负责汇总。

4防洪会商制度

根据水旱工情监测情况,采用防洪会商制度,保障区水利工程防指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4.1防洪会商类型

水利工程防洪会商分为:预警预报会商、一般防洪会商、重大防洪会商。

预警预报会商。当气象部门预报有重要天气过程时,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预警预报会商。

一般防洪会商。遇强降雨、台风等重要天气或发生一般汛情、险情时,组织召开一般汛情会商,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召集,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会商结果报区防指。

重大防洪会商。遇强降雨、台风等重要天气或发生较大以上汛情、险情时,组织召开重大汛情会商,由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会商结果报区防指。

4.2会商会议

(1)预警预报会商

预警预报会商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关部门派专家参加。

(2)一般防洪会商

一般防洪会商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主持,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专家参加,根据需要确定其他需要参会人员。

(3)重大防洪会商

重大防洪会商由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根据需要确定其他需要参会人员。

4.3会商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

(2)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进行预报预警会商。根据雨水情 变化动态、洪水发展态势等,提出会商建议。

(3)根据水情、工情及险情态势,提出洪水调度处置意见。

(4)研究提出派出现场专家组建议。

(5)研究提出水利工程抢险救灾物资、队伍调配建议。

(6)研究提出水利工程风险管控及早期处置建议。

(7)其他需要会商研究事项。

5监测预报预警

5.1监测

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对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监测和报送。

监测内容包括水文信息、工程信息、洪涝灾情信息及旱情信息,其中水文信息包括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墒情等。工程信息包括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及处置情况洪涝灾害信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灾人口以及农作物和水利工程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旱情信息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应开展应急监测,做好以测补报。

监测信息的报送应及时、全面、准确。当境内等骨干河道发生洪水或工程出现险情时,各级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区水务局、区应急局、沂沭河局、区自然资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5.2预报

区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河道、水库闸坝的雨情、水情、汛情以及重点区域旱情的预测预报。

洪水预报以骨干河道为单元,紧扣“降雨一产流一汇流一演进”预报环 节,加强气象水文、预报调度耦合,建立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 预报模式。旱情预报以骨干河道为单元,综合分析不同预见期下的气候形 势、来水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流域沿岸用水需求等。预报应保证时效性、准确性。预报成果发布应严格履行审核、签发程序,建立完善分级制作、发布和共享机制。

5.3预警

主要包括洪水预警、干旱预警。

5.3.1洪水预警

洪水预警等级由低至高依次分为洪水蓝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

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指导洪水预警发布工作。

河道洪水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由区水务局向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报告。预警发布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加强预警信息推送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畅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通过通知、工作短信、“点对点”电话等方式直达洪水防御工作一线,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实现预警发布全覆盖。

5.3.2干旱预警

干旱预警等级由低至高依次分为干旱蓝色预警、干旱黄色预警、干旱橙色预警、干旱红色预警。预警发布方式同5.3.1 洪水预警。

6防御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6.1响应等级

按水旱灾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及范围,区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 特别严重(Ⅰ级)四个响应级别。

按水旱灾害发生的缘由,分为洪水防御响应与干旱防御响应。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6.2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6.2.1响应启动

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根据水利、应急、城管、沂沭河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水旱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有关单位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Ⅰ、Ⅱ级响应: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签发启动。

Ⅲ、Ⅳ级响应: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或指挥签发启动。

6.2.2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

Ⅳ级响应、Ⅲ级响应:视汛情和旱情变化,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适时提出调整或终止防御响应等级建议,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同意后宣布调整或终止防御响应等级;

Ⅱ级响应、Ⅰ级响应:视汛情和旱情变化,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适时提出调整或终止防御响应等级建议,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同意,经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批准后宣布调整或终止防御响应等级。

7洪水防御响应

7.1Ⅳ级响应

7.1.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洪水防御Ⅳ级防御响 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 10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 100 毫米以上;

(2)预计沂河临沂站流量达到 4000~7000(不含 7000)立方米 每秒;

(3)预计某条重要及以上河道重要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重要河道支流发生重大险情;

(4)小型水库发生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险情,可能威胁周边城 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

(5)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水利工程出现险情需要启动洪水防御;

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6)2 个以上街镇启动Ⅳ级或以上防御响应;

(7)2 个以上街镇发生一般或以上洪涝灾害;

(8)预报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8~9 级)过境 或影响我市,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或防台风Ⅳ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7.1.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主持防洪会商,水利、沂沭河、应急、城市执法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根据会商意见区水利工程防指向有关成员单位和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发出通知,通报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防御的命令及有关洪水防御等情况,对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堤坝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对洪水防御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将情况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会商结果及时报送至区防指。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成员单位通报洪水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水利工程防办会同沂沭河管理局、小埠东灌区管理中心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利工程调度,每日及时了解掌握汛情、工情,指导各街镇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全体人员参加值班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工情及险情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应对工作措施或建议;加密库河防洪调度。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现场协助指导洪水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 工作。

(4)区水利工程防指统一安排派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

(5)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预报;区水务局启动 24 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分析天气形势并结合雨水情发展态势,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每日至少制作发布雨水情 1 次, 每日至少提供 2 次(8 时、20 时)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报和重要测 站雨水情信息;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将雨情、水情、工情以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按程序报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

(6)区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做好有关抢险物资保障工作。

(7)区水利工程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防御处置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水利工程防指。

(8)相关街镇水利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工作,并每天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街镇水利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值班值守、水工程调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和相关责任人发布洪水避险预警提示。及时部署洪水防御工作,统筹本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及时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防御抢险技术支撑、检查指导等工作。

7.2Ⅲ级响应

7.2.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洪水防御Ⅲ级防御响 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 7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2)预计沂河临沂站流量达到 7000~12000(不含 12000)立方 米每秒;

(3)预计 2 条以上重要河道重要控制站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或某条重要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重要河道支流发生决口漫溢;;

(4)2 个以上街镇启动Ⅲ级或以上防御响应;

(5)2 个以上街镇发生较大或以上洪涝灾害;

(6)预报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0~11 级)过境或影响我区,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7)预报流域防总调度的邳苍分洪道需启用;

(8)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水利工程出现险情需要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9)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或防台风Ⅲ级防御响 应或其他需要启动水旱防御Ⅲ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7.2.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防洪会商,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对洪水防御工作进行部署,会商结果及时报送至区防指。相关街镇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参加视频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成员单位通报洪水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水利、应急、综合行政执法等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值班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工情及险情处置工作,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出应对工作建议;加密库河水利工程防洪调度。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现场协助地方指导洪水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4)区水利工程防指统一安排派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有关工作。

(5)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区水务局及时分析天气形势并结合雨水情发展态势,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每日至少制作发布雨水情 1 次,每日至少提供 3 次(8 时、14 时、20 时)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报和重要测站雨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根据需要加密测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将雨情、水情、 工情以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按程序报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

(6)区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做好相关防御物资保障及抢险队伍准备工作。

(7)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本单位值班工作。

(8)相关街镇水利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 做好有关工作。并每天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街镇水利工程防指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防御值守、水工程调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和相关责任人发布洪水避险预警提示。及时部署洪水防御工作,统筹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及时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防御抢险支撑、检查指导等工作。

7.3Ⅱ级响应

7.3.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洪水防御Ⅱ级防御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或台风)橙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 区域在过去 3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2)预计沂河临沂站流量达到 12000~16000(不含 16000)立 方米每秒;

(3)预计 2 条以上重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且预计有可能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或流量);

(4)沂河(或沭河)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重要河道发生决口漫溢;

(5)2 个以上街镇启动Ⅱ级或以上响应;

(6)2 个以上街镇发生严重或以上洪涝灾害;

(7)预报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2~13 级)过境或影响我区,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8)预报流域防总调度的沂河紧急泄洪区、沭河紧急泄洪区需启用;

(9)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水利工程出现险情需要启动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10)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Ⅱ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水旱防御Ⅱ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7.3.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主持防洪会商,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会商结果及时报送至区防指。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照区防指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防指指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雨、 水、工情及险情处置工作,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出应对工作建议;加密库河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对洪涝防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参加。

各街镇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参加视频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3)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成员单位通报洪水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4)启动洪水防御Ⅱ级防御响应时,水利、应急、小埠东灌区等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值班值守,成立防御响应工作专班,设 5 个工作组。

①综合协调组。承担洪水防御工作部署,联系对接市水利局、市防指、各街镇水利工程防指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会议,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衔接。负责防御响应期间值班室文件的收发。负责向区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启动响应及防汛工作情况等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统一审核和发布雨情、水情、工情以及防汛工作动态。

②防洪调度组。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对值班人员按防御响应 需求重新排班,强化值班室值守工作。负责调度全区雨情、水情、汛情和我区各级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区水务局每 4 小时提供一次重要河段、水库或街镇水情预报和重要测站雨水情信息,必要时,加密或滚动预报。统计上报水毁情况。负责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洪水调度。负责跨街镇洪水联合调度指导。选派洪水防御技术支撑专家,6 小时内派现场专家组赶赴险情现场,根据雨水汛情及工程;区水务局及时分析天气形势并结合雨水情发展态势,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每日至少制作发布雨水情 2 次,每日至少 提供 4 次(6 时、8 时、14 时、20 时)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报和重要测站雨水情信息,情况紧急时根据需要加密测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将雨情、水情、工情以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按程序报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根据险情发展,及时分析研判,为指挥决策、 洪水调度、工程抢险、转移避险提出参谋建议。

③新闻宣传组。负责洪水防御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工作。

④信息技术组。负责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农村基层防汛监测预警平台等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上报。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专家组用车调配、防御响应期间人员就餐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申请筹集防御响应工作经费及水毁修复经费。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专业抢险队的联系与安排,负责防汛物资的统一调配。

(5)各街镇水利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工作。每8 小时一次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加密报送。各街镇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值 守、水工程调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 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和相关责任人发布洪水避险预警提示。及时部署洪水防御工作,统筹本级水利工程防指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力量,落实各自责任。立即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防御抢险支撑、检查指导等工作。

7.4Ⅰ级响应

7.4.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洪水防御Ⅰ级防御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 区域在过去 3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2)预计沂河临沂站流量达到或超过 16000 立方米每秒;

(3)预计某条重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

(4)沂河(或沭河)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漫溢;

(5)2 个以上街镇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6)2 个以上街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7)预报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4~15 级)、超强 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6 级以上)过境或影响我市,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8)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水利工程出现险情需要启动洪水防 御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Ⅰ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水旱防御Ⅰ级响应的情况;

7.4.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主持防洪会商,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会商结果及时报送至区防指。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照区防指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防指指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对洪涝防御工作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出应对工作建议;加密库河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对洪涝防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参加。

各街镇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参加视频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3)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和成员单位通报洪水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水利工程防指全体人员以洪水防御作为第一工作任务, 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有关工作中。

(4)启动洪水防御Ⅰ级防御响应时,水利、应急、住建等区水利工程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值班值守,成立防御响应工 作专班,设 5 个工作组,区水利工程防指全体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 有关工作组。

①综合协调组。承担洪水防御工作部署,联系对接市水利局、区防指、各街镇水利部门,组织相关会议,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衔接。负责防御响应期间值班室文件的收发。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指汇报启动响应及防汛工作情况等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统一审核和发布雨情、水情、旱情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

②防洪调度组。由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对值班人员按防御响应需求重新排班,强化值班室值守工作。负责调度全区雨情、水情、汛情和我区各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气象部门每日提供的气象预报,及时向新闻宣传组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区水务局每 4 小时提 供一次重要河段、水库或街镇水情预报和重要测站雨水情信息,必要时加密或滚动预报。统计上报水毁情况。负责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洪水调度。负责跨街镇洪水联合调度指导。选派洪水防御技术支撑专家,6 小时内派出现场专家组赶赴险情现场,根据雨水汛情及工程;区水务局及时分析天气形势并结合雨水情发展态势,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每日至少制作发布雨水情 2 次,每日至少提供 4 次(6 时、8 时、14 时、20 时)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报和重要测站雨水情信息,

情况紧急时根据需要加密测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统计上报水毁情况。负责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洪水调度。负责跨街镇洪水联合调度指导。4 小时内派出现场专家组赶赴险情现场, 根据雨水汛情及工程险情发展,及时分析研判,为指挥决策、洪水调度、工程抢险、转移避险提出参谋建议。

③新闻宣传组。负责洪水防御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工作。

④信息技术组。负责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等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上报。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专家组用车调配、防御响应期间人员就餐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申请筹集防御响应工作经费及水毁修复经费。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专业抢险队,负责防汛物资的统一调配。

(5)各街镇水利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工作。每6 小时一次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加密报送。

各街镇水利部门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值守、水工程调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和相关责任人发布洪水避险预警提示。

8抗旱防御响应

8.1Ⅳ级响应

8.1.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抗旱防御Ⅳ级防御响 应:

(1)预报 2 个及以上街镇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农业旱 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或 1 个街镇可能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 达到中度干旱等级);

(2)预报 2 座重要街镇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或 1 座重要县城 可能发生中度干旱;

(3)多个骨干河道或重要水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 警水位(流量);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Ⅳ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 干旱防御Ⅳ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8.1.2 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旱情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做出相应工作安排。会商情况及时上报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区防指,并通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等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干旱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日将抗旱工作信息报送区水利工程防办。

(4)区水利工程防指将启动响应及抗旱工作情况报区防指。统 一审核和报送旱情以及抗旱工作动态。

(5)区水利工程防办全体人员参加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情、旱情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应的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抗旱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对抗旱防御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将情况报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并及时报送至区防指。

根据需要,24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抗旱工作。

(6)区水务局要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加强天气形势分析和对干旱灾害性天气的监测 及预测预报,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7)区水务局每周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实况和趋势预测预 报信息。根据旱情发展形势和会商要求,针对受旱流域、区域进行专题预测预报。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加强土壤墒情和地下水位监测,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8)区水务局要加强水利工程蓄水监测统计和水量动态变化,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9)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加强农情监测,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灌排工程管理及节水灌溉、打井、困难户送水等工作。做好 抗旱技术指导及旱灾防御有关工作。

(10)相关街镇水利部门根据相关规定, 做好抗旱有关工作。每周一报送旱情。相关街镇水利工部门及时部署干旱灾害防御工作,统筹本级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加 强水工程供水调度和旱情会商研判,做好农村供水、农作物受旱及灌溉等情况调度,组织打井、修建临时引水设施等。及时派出专家组和 工作组,做好抗旱检查指导等工作。

8.2Ⅲ级响应

8.2.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抗旱防御Ⅲ级防御响应:

(1)预报 2 个及以上街镇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中度干旱等级)或1个街镇可能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

(2)预报2个及以上街镇城区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 1 个街镇重要城区可能发生严重干旱;

(3)多个骨干河道或重要水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 警水位(流量),且有发展趋势;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Ⅲ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Ⅲ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8.2.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旱情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做出相应工作安排。会商情况及时上报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区防指,并通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等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干旱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日将抗旱工作信息报送区水利工程防办。

(4)区水利工程防指将启动响应及抗旱工作情况报区防指。统一审核和报送旱情以及抗旱工作动态。

(5)区水利工程防办全体人员参加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情、旱情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应对工作建议。

根据需要,10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抗旱工作。

(6)区水务局每周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实况和趋势预测预报信息。根据旱情发展形势和会商要求,针对受旱流域、区域进行专题预测预报。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加强土壤墒情和地下水位监测,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7)小埠东灌区管理中心及水资源相关部门科学管理调配水源,加强地下水开采技术指导。

(8)区农业农村局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抗旱技术指导。

(9)区财政局积极落实抗旱资金。

(10)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开展报灾核灾工作。

(11)相关街镇水利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抗旱有关工作。每周一、周四报送一次旱情。及时部署干旱灾害防御工作,统筹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加强水工程供水调度和旱情会商研判,做好农村供水、农作物受旱及灌溉等情况调度,组织打井、修建临时引水设施等。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抗旱检查指导等工作。

8.3Ⅱ级响应

8.3.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抗旱防御Ⅱ级防御响应:

(1)预报 2 个及以上街镇可能同时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 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或 1 个街镇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 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 2 街镇城区可能同时发生严重干旱或 1 个重要街镇城区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Ⅱ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Ⅱ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8.3.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旱情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做出相应工作安排。会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并通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干旱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日将抗旱工作信息报送区水利工程防办。

(4)区水利工程防指将启动响应及抗旱工作情况报区防指。统一审核和报送旱情以及抗旱工作动态。

(5)区水利工程防办全体人员参加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情、旱情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应对工作建议。

根据需要,8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抗旱工作。工作组赴一线协助指导抗旱工作。

(6)区水务局每周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实况和趋势预测预报信息。根据旱情发展形势和会商要求,针对受旱流域、区域进行专题预测预报。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加强土壤墒情和地下水位监测,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7)区水务局指导做好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有关街镇做好工业限水,城市节水限水工作。指导有关街镇做好工业用水大户限水节水监测工作。

(8)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灌排工程管理及节水灌溉、打井、困难村送水等工作。

(9)区财政局做好抗旱资金申请,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下达资金。

(10)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1)交通运输罗庄分局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

(12)公安罗庄分局要维护社会稳定。

(13)区水利工程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4)相关街镇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抗旱有关工作。每周一、周四报送一次旱情,必要时,加密报送。及时部署干旱灾害防 御工作,加强水工程水量调度和旱情会商研判,及时部署干旱灾害防御工作。立即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抗旱检查指导等工作。加强城市水源、农村供水、农作物受旱等情况调度。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紧急制定防御水量调度方案,统一调度辖区内水库、闸坝所蓄水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有关地方政府、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组织打井、修建临时引水设施等,限制工业供水和库河灌区供水。做好城市与农村节水供水,全力保障人畜吃水。

8.4Ⅰ级响应

8.4.1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抗旱防御Ⅰ级防御响应:

(1)预报 2 个及以上街镇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 2 个及以上重要街镇城区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Ⅰ级防御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Ⅰ级防御响应的情况。

8.4.2响应行动

(1)区水利工程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水利、农业农村、 水文、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旱情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做出相应工作安排。会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防指,并通报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区防指进入紧急抗旱期后,区水利工程防指要密切监视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派出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2)区水利工程防指按规定及时向区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干旱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日将抗旱工作信息报送渠水利工程防办。

(4)区水利工程防指将启动响应及抗旱工作情况报区防指。统一审核和报送旱情以及抗旱工作动态。

(5)区水利工程防办全体人员参加值守,每日及时了解掌握雨水情、旱情及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应对工作建议。

根据需要,6 小时内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抗旱、督查落实抗旱措施工作。

(6)区水务局每周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实况和趋势预测预报信息。根据旱情发展形势和会商要求,针对受旱流域、区域进行专 题预测预报。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加强土壤墒情和地下水位监测,及时向区水利工程防指报送信息。

(7)区水务局指导做好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有关街镇做好工业限水,城市节水限水工作。指导有关街镇做好工业用水大户限水节水监测工作。

(8)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工程限时供水、打井、困难村送水,暂停库河灌区用水,全力保障人畜吃水。

(9)区财政局做好抗旱资金申请,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下达资金。

(10)区水利工程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防指安排,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11)相关街镇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抗旱有关工作。每日报送一次旱情加强水工程水量调度 和旱情会商研判。立即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做好抗旱检查指导等工作。加强城市水源、农村供水、农作物受旱等情况调度。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组织打井、修建临时引水设施等,暂停工业供水和库河灌区供水。城市及农村限时供水,全力保障人畜吃水。

9响应终止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区水利工程防指可视情宣布响应结束。

(1)市气象部门解除台风警报信号,且预报对我区无明显影响。

(2)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工程险情基本控制,沂河、沭河控制站流量已回落至警戒流量以下。

(3)区市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区水利工程防指办公室根据防汛抗旱形势,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防御响应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由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签发宣布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抗旱防御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入库储存或核销。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定义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罗庄的汛期是每年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特大暴雨:一般指24 小时降 雨量在 250 毫米以上的降雨。

短时强降雨:一般指1 小时降雨量在20 毫米(含)以上的降雨。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等,反映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判断指标

因旱饮水困难人口

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

人畜轻度饮水困难

10%~15%

人畜中度饮水困难

15%~20%

人畜严重饮水困难

20%~30%

人畜特别严重饮水困难

30%以上


骨干河道:沂河、邳苍分洪道、城河、南涑河、陷泥河、燕子河

重要河道:西燕子河、五里河、老涑河、降水沟、藕蒲沟、小黑沟、渔粱沟、泄洪渠、电厂河、电厂渠、青龙河、小清河、小黑河、岳河、大芦沟、一道防线、二道防线

小型水库:抬头井水库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防御资源发生变化,以及防御处置过程中和各类防御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罗庄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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