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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6/2021-000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公路中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1-06-18
 公开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公路中心
罗庄区公路中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中心管养辖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处理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妥善作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尽快恢复交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罗庄区公路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本预案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

管养辖区内所有公路桥梁突发的各类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均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为确保公路桥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顺利实施,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安全科、养护科、路政科、工程科、机务科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公路桥梁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护科,由分管养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传达和执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中心应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成员汇报的相关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已发生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及时有效的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巡查所辖桥梁的现场技术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同时,联合养护公司成立本单位应急队伍,队伍组成及成员如下:

总指挥:周振华

副指挥:唐相伟、张学刚、魏强

信息调度组:组长,朱琳;副组长,肖卫良;成员,于升昊

现场处置组:组长,刘艳菲;副组长,朱礼平;成员,李怀彬、刘涛、王姗姗、刘存俊、孙涛、谢天、韦伟、韩超、王飞

交通疏导组:组长,高瑞田;副组长,李庆平;成员,张晓东、李增辉、王磊、陈长国

后勤保障组:组长,曹现伟;副组长,凌惠萍;成员,王少华、史建树

养护公司:组长,李朕;成员,林玉宾、许士党、臧运法、周君波、刘瑛华、尹纪强

(三)已发生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应急工作协调、调度、舆情监测、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抢险工作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适时编制值班表及监督值班情况,负责路况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指令发布。

2、养护科负责督导组织抢险救灾、灾情损失评估及指挥调度抢险队伍抢险工作,负责桥梁施工方案上报及修复工作。

3、安全科负责组织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工作。

4、路政科负责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在发生灾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组织规范设置标志,疏导、分流交通等工作。

5、工程科负责应急抢险施工现场的技术支持工作。

6、机务科负责组织抢险应急机械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及机械调度工作。

7、养护公司负责组织抢险人员队伍及现场抢险施工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

(一)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为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实行公路桥梁事故报告制。

1、电话报告:发生公路桥梁事故后,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告市局。

2、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必须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市中心。

3、报告内容:

(1)发生时间、地点;

(2)发生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事故报告单位。

(二)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1、为切实抓好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桥梁的“四个一”、“三加二”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向社会公布办公电话,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公路管养路段负责人及时上路,随时收集和掌握预警信息。

2、通过现场巡查,对所辖桥梁位置不明显的,增设桥梁警示安全标志;桥梁结构达不到桥梁正常通行功能的,组织技术人员商讨维修方案及时抢修,确保桥梁安全畅通。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科室依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中心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二)通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手机要确保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指挥和协调:

当接到公路桥梁安全事故报告后,由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任)统一指挥和领导,及时向市中心领导报告。同时,启动预案,并对应急处理作出快速反应,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一是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赶往事故现场;二是将伤亡人员送往医院;三是进行施救,开展事故调查;四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和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谨防事态扩大,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五是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畅通。以上五项工作必须同步进行。

(四)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我中心负责本单位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并对参与应急行动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指导。

2、如有化学品,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应先登记,进行医学检查,有人身伤害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3、参与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不足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险情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公众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

(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跟踪应急行动的进展,查明险情因素和造成事件扩展和恶化因素,控制危险源,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调整应急行动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险情造成的损失和降低危害,提高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效率和救助成功率。

调查处理的具体内容:

1、调查险情的主要因素;

2、判断事件的发展趋势;

3、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处置;

4、对现场进行检测,分析、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5、针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衍生出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6、对应急行动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七)信息发布:

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八)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1、有可能存在遇险人员的区域、范围均已搜寻。

2、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已获成功或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3、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或已控制,不再有扩展或复发的可能,而且已经基本能够保持交通畅通。

五、后期处置

(一)伤员由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

(二)对获救人员的处置,由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或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安置;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由当地政府港澳台办或外事办负责安置。

(三)对死亡人员的处置,由区政府民政部门或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港澳台或外籍死亡人员,由区政府港澳台办或外事办负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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