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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0-000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0-07-16
 公开日期  2020-07-16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91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8〕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切实保障全区师生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沂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且未到达高级别预警条件,随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健康防护性提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三、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接到预警信息后,区教体局将通过协同办公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学校、幼儿园发布、变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区教体局及时按照市教育局和区应急办发布的预警级别调整信息进行预警变更。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按高级别预警执行,以保持响应措施的稳定。

四、应急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按照各自专项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终止应急响应。

(一)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应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Ⅲ级应急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3.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和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在接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

2.校车减速慢行,及时调整车辆运行班次,采用相应措施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提醒在校师生(特别是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和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4.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关闭,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在接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的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4.中小学校、幼儿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5.校车停运。

6.区教体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区教体局工作职责

区教体局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学前办、安全科、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兼任。

1.办公室:负责接收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并转至相关单位;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2.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中小学校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指导全区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全面监督中小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3.学前科:负责指导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区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全区幼儿园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全面监督检查全区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5.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重污染天气期间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安全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科室、学校、幼儿园进行责任追究。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责

1.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响应指令后启动实施。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电话、短信、校园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2.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3.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要按照区交管部门要求对学校车辆进行限号、限行。

4.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 QQ 群、班级微信群等相应平台,为家长提 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 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5.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领导干部、教师 24小时通讯畅通,因重污染天气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六、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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