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应急管理 > 基本信息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18-0000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高都街道一废弃储煤厂“8.16”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成文日期  2018-12-26
 公开日期  2018-12-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高都街道一废弃储煤厂“8.16”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临沂市政府:

2017年8月16日下午,黄炳山开始非法生产白料,于16时45分左右,发生爆炸。爆炸发生后,现场情况混乱,只发现1具尸体,无法确定具体伤亡人员。8月17日,经罗庄区公安分局现场收集尸块送临沂市公安局进行DNA比对后确认现场死亡2人,另爆炸事故造成北侧临沂国森塑业有限公司1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32.07万元。根据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及时整理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为一典型黑作坊式“散乱污”企业,位于高都街道办事处工业园路与金星焦电有限公司南门交汇处向西1000米路北。该处土地属于沈牌子村管辖,村民全新胜承包租赁,近年来用于倒卖煤炭,后因环保治理,处于停产状态。2011年以来,全新举投资30余万元先后购买2个废旧反应釜、1个玻璃钢罐、2个甲醇储罐等设备,利用此院落内东侧破旧房屋间断式非法生产、经营建筑涂料、不饱和聚酯树脂添加剂,事故发生时非法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添加剂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全新举之子全志文(事故中死亡)为经营方便,以该处院落为注册地址,成立一家临沂安驭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同时雇佣黄炳山(事故中死亡)帮助自己生产。全新举只对全志文、黄炳山口头传授相关生产工艺及注意事项。

(二)事故工艺基本情况

该非法生产点生产的产品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添加剂,共两种产品:红料和白料。

红料为异辛酸钴溶液,生产工艺如下:先往反应釜加800公斤的甲醇,再加100公斤醋酸钾,再加8~9公斤的钴盐,搅拌混合均匀,即出料。

白料有效成分为过氧化甲基乙基酮,生产工艺如下:先用泵往反应釜加700公斤左右的双氧水,然后用手动抽子再加100公斤的二甲酯,打开反应釜搅拌,然后用小桶一点点的加丁酮,加的速度靠自己把握,丁酮到290公斤左右停止滴加,搅拌3~4个小时之后,再加入500公斤甲醇,搅拌一会即出料,得到近1600公斤左右的白料。

(三)事故设备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生产厂房东西长12米,南北宽约5.5米,共三间房,东边两间连通,有墙无顶,厂房最东边设置一水池,用于储存反应过程中冷却循环水;厂房中间设置两个反应釜,南北方向放置,靠北的用于生产白料,靠南的生产红料;厂房最西边房间有墙有顶,为杂物间。

事故单位的主要设备为全新举于2011年从江苏常州废旧设备市场购买的2个2m3的废旧反应釜,无任何报警、联锁、温控、物料切断、流量监控等安全措施。其它辅助设施有电机泵、手动抽子、铁质储罐、玻璃钢储罐等。

二、先期处置情况及事故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情况

(一)先期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一是组织应急办、安监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高都街道等部门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部,及时开展救援工作。二是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本着突出重点、紧扣节点、依法依规、严查细究的原则,对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在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评估后,确认现场危化品泄露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区政府应急办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四是安排公安部门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确保应急运输畅通。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罗庄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指导现场救援工作,消防、公安、安监、质监、医疗、宣传、高都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环境检测、信息发布、家属安抚等工作。接到报告后,临沂市政府领导、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为,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受灾人员及企业及时得到安抚安置,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接报后,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根据事件等级,区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市应急办、市安监局汇报;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救援组:由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卫计部门负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

3、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治安秩序稳定;

4、社会动员组:由高都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

5、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门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四、组织指挥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委常委、区委书记高永胜,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凯,区政府副区长李强强同志先后到达事故现场,对现场救援情况进行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消防部门要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不惜代价,千方百计开展救援工作;卫计部门要派出骨干力量、配备专业设备,全力救治伤员;公安部门要迅速实施现场警戒,确保应急运输畅通、治安秩序稳定,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安监局、高都街道办事处要全力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21时许,市政府副市长刘贤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贤、市安监局局长汤海山同志到达现场,实地观看了事故爆炸现场,刘贤军副市长在现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现场指挥员在企业没有任何技术人员的基础上,由于涉及危险化学品,抽调精干力量,由安监局协调部分化工专家在现场配合救援人员制定现场救援方案。由于现场具体情况不明,安监局临时抽调红日化工应急救援队伍,携带重型防化装备到现场参与救援。

六、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

1、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共派出消防车辆3辆,消防官兵20人,严格按工作职责要求,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发生岗位进行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展开救援。

2、公安分局。西高都派出所出动警车1辆、警力5名,公安分局出动警车与警力前往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

3、安监局。安监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分别向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了解事故相关情况、人员被困情况、现场救援情况等,对救援工作提出工作对策及工作建议,邀请相关化工方面专家到现场进行指导救援。

4、卫计局。罗庄中心医院120指挥中心出动3台120救护车辆,9名医护人员(含高都中西医结合医院1辆),对现场被困人员进行医疗保障。

5、高都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书记张浩、主任仲启明、副主任邓晓峰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配合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管理和信息发布情况

宣传部门适时对外发布通稿。

八、应急资源保障情况

本次救援消防特勤中队(罗庄辖区中队)共调派3辆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20名官兵实施救援;西高都派出所出动警车1辆、警力5名,公安分局出动相应警车与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警戒;罗庄中心医院共派出3辆救护车及9名医护人员,携带常规急救3套单元设备参与救援;红日集团调用重型防化装备配合救援。

九、防控环境影响措施和执行情况

现场危化品泄露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十、救援成效、经验和教训

总体来看,这次事故现场处置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善后处置扎实细致、舆论管控全面有效,未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科学施救、稳妥处置,全力做好救助医疗、现场管控、舆情引导、善后安抚等工作。

(一)迅速实施应急响应。一是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接报后,应急、消防、卫计、安监、公安等部门根据接报信息情况,立即启动先期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开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区政府报告。二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后,在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后,立即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区级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协调、动员企业和职能部门的专业应急力量进行了抢救。三是及时进行信息流转。各有关责任部门在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区应急办进行报告,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区应急办、安监局根据事态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信息报送准确。

(二)有序开展现场救援。区委书记高永胜、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刘凯,区政府副区长李强强等领导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分别召开紧急调度会议,对现场救援、医疗救助、秩序稳控、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了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市政府副市长刘贤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贤、市安监局局长汤海山同志到达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汲取事故教训,区政府召开了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8•16”事故基本情况,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

十一、相关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暴漏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摸排工作。区有关部门、各街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合法、非法企业,对非法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已取得审批的合法企业,评估安全生产现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自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抽查,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

(二)进一步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加强属地管理。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企业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要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提高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能力,对发生的事故严肃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决不能以牺牲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教育。要切实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机制,认真开展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分析,加强安全风险等级防控。

附件【高都街道一废弃储煤厂“8.16”爆炸事故区政府应急处置总结报告.doc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