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罗政办发〔2017〕5号)规定,根据10月份全区重点河流25个考核断面(含断流断面)的监测结果,剔除上游因素影响后,对超标倍数、缴纳金额、奖补金额进行核定,结果如下:
全区河流考核断面月均值均达标。按照单项指标超标0.5倍以上缴纳1万元,超标0.1倍至0.5倍缴纳0.5万元,0.1倍以下不予缴纳,以及多项指标超标进行累加计算,合计应缴纳补偿金总额0万元。
对河流断面核算下发生态补偿奖补金额0万元。
2020年10月份水生态补偿奖扣金额0万元(奖扣金额=奖补金额-缴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