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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23-00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2年第四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3-04
 公开日期  2023-03-04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2年第四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一、专项检查总体情况

(一)排污许可核发整体情况

从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调取数据,罗庄区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215家,其中26家涉及水泥、屠宰、化工等行业企业已长期停产和搬迁。

本区域内整体核发数量2139家,其中发证189家、登记1950家,发证企业中各行业大类的黑色金属铸造34家、建材和陶瓷制品32家、机动车燃油零售30家、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铸造12家、危险废物治理8家、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6家、纸和纸板容器制造6家、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家、热电4家、屠宰4家、医院3家等企业;本年度换证数量125家、延期和变更2家、变更原因主要集中于法人变更、基本信息错误、执行标准和执行新的技术规范等信息变更。

(二)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2022年罗庄分局工作人员对全区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31家,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31家,重点排污单位31家,抽查比例100%,涉及建陶、日用瓷、焦化、铸造、彩涂、肉制品加工、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自行监测信息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一致性,二是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自行监测开展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四是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自行监测检查情况分析

(一)总体检查情况

根据临沂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方案,企业均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标准基本合理。

企业现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从公开监测结果情况、监测结果上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情况看,企业基本规范。部分企业在监测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上不够重视,停产企业对于停产报告上报不及时,工作人员不督促,不知道上报,已现场发现责令整改。

(二)工作成效及经验

自行监测工作大部分已开展,企业已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自动监测也全部由有资质的运维公司进行运维,大部分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要求与平台实现监测数据联网。

(三)主要问题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排污单位均制定并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因生产工艺的部分变动,导致少数企业监测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部分企业换证不及时,导致监测方案更新不及时,现场检查时已责令整改。

(2)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抽查企业中发现多数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后未及时跟行政审批局联系,取证后行政审批局也未告知企业持证后的后续工作,企业也未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以后才按照要求填报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平台。

(3)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企业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4)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管理疏忽,信息公开不及时。

三、工作建议

山东省污染源信息共享系统企业信息更新不及时,许多持证企业不在系统中,导致不能够形成对持证排污企业的全面监管。下一步罗庄分局将加强对自行监测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所有企业能做到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检测报告、准确高效的完成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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