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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22-0000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第四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成文日期  2021-12-24
 公开日期  2021-12-24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第四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罗庄分局工作人员对全区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40家,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40家,重点排污单位32家。

从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调取数据,罗庄区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205家,其中26家涉及水泥、屠宰、化工等行业企业已长期停产和搬迁,本年度实际检查企业数量40家、抽查比例21%,涉及建陶、日用瓷、焦化、铸造、彩涂、肉制品加工、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总体情况

共对4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其中,总得分大于等于80分,属于“较为规范”企业36家,占比90%;总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属于“基本规范”企业数4家,占比10%;总得分小于60分,无。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分项情况

(一)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评估打分表》,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分值为35分。40家排污单位中,该项总得分大于等于28分,属于“较为规范”的企业数36家,占比90%;总得分大于等于21分小于28分,属于“基本规范”的企业数40家,占比100%;总得分小于21分,属于“不规范”的企业数4家,占比10%。其中,未制订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数有2家。

(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评估打分表》,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分值为42分。40家排污单位中,该项总得分大于等于33.6分,属于“较为规范”的企业数40家,占比100%。

(三)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评估打分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分值为23分。40家排污单位中,该项总得分大于等于18.4分,属于“较为规范”的企业数38家,占比90%。其中,未制订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数有2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排污单位均制定并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因生产工艺的部分变动,导致少数企业监测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部分企业换证不及时,导致监测方案更新不及时,现场检查时已责令整改。

(2)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抽查企业中发现多数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后未及时跟行政审批局联系,取证后行政审批局也未告知企业持证后的后续工作,企业也未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以后才按照要求填报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平台。

(3)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企业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4)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管理疏忽,信息公开不及时。

四、建议

1、建议行政审批局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前到企业现场实际察看验收,避免造成许可证核发与企业生产工况实际不相符;

2、建议企业在领取排污许可证时,行政审批局要告知企业后续开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避免企业持证后不再开展后续工作。

3、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告知持证企业名单,山东省污染源信息共享系统平台企业名单更新太慢,企业信息不全面,无法联系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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