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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21-00000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第三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成文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第三季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报告

一、检查工作概况

2021年第三季度罗庄分局工作人员对全区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20家,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20家,重点排污单位16家。

从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调取数据,罗庄区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205家,其中16家涉及水泥、屠宰、化工等行业企业已长期停产和搬迁,本次实际检查企业数量20家、抽查比例11%,涉及建陶、日用瓷、焦化、铸造、彩涂、肉制品加工、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

自行监测工作大部分已开展,企业已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自动监测也全部由有资质的运维公司进行运维,大部分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要求与平台实现监测数据联网。对于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换发新证,停产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台账资料检查情况

现场抽查20家企业台帐资料,检查台帐100余份,内容基本全面,台帐基本规范和完整,台帐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部分企业不够重视,导致监测报告原始记录不全。

三、现场检查情况

总得分较为规范18家,基本规范2家。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

抽查企业中均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标准的基本合理。

2)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

抽查企业中发现多数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后未及时跟行政审批局联系,也未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以后才按照要求填报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平台。

3)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企业现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4)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从公开监测结果情况、监测结果上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情况看,企业基本规范。部分企业在监测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上不够重视,停产企业对于停产报告上报不及时,工作人员不督促,不知道上报,已现场发现责令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排污单位均制定并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因生产工艺的部分变动,导致少数企业监测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部分企业换证不及时,导致监测方案更新不及时,现场检查时已责令整改。

(2)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抽查企业中发现多数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后未及时跟行政审批局联系,取证后行政审批局也未告知企业持证后的后续工作,企业也未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以后才按照要求填报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平台。

(3)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企业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4)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管理疏忽,信息公开不及时。

五、相关要求及反馈

根据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未进行信息公开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督促,责令企业认真整改,及时查缺补漏;证件核发名单无法掌握,导致不能够形成对持证排污企业的全面监管。

六、结论与建议

下一步罗庄分局将加强对自行监测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所有企业能做到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检测报告、准确高效的完成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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