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查工作概况
2020年第四季度罗庄分局工作人员对全区自行监测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33家,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33家,重点排污单位12家。
罗庄区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103家,10家停产,28家为新增企业,未完成自行监测方案上传,。本次实际检查企业数量33家、抽查比例32%,涉及建陶、日用瓷、焦化、发电、彩涂、肉制品加工等行业。
自行监测工作已全部开展,企业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自动监测也全部由有资质的运维公司进行运维,已全部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要求与平台实现监测数据联网。现场检查发现临沂市民康肉制品有限公司和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等新增企业和许可证到期企业,未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上传工作。
二、台账资料检查情况
现场抽查33家企业台帐资料,检查台帐200余份,内容基本全面,台帐基本规范和完整,台帐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部分企业不够重视,导致监测报告原始记录不全。
三、现场检查情况
总得分较为规范30家,基本规范33家。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
抽查企业均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标准的基本合理。
单项得分全部较为规范。
(2)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企业现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单项得分均基本规范
(3)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从公开监测结果情况、监测结果上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情况看,企业基本规范。部分企业在监测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情况上不够重视,已现场发现责令整改。
单项得分基本规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测方案制定情况:新增企业和许可证到期企业,未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上传工作,现场检查时已责令整改。
(2)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企业均与检测公司签定检测合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基本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规范。
(3)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管理疏忽,信息公开不及时。
五、相关要求及反馈
罗庄分局根据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未进行信息公开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督促,责令企业认真整改,及时查缺补漏。
六、结论与建议
下一步罗庄分局将加强对自行监测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所有企业能做到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检测报告、准确高效的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确保到期换证企业及时更新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