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19〕55号),我区获得2019年度中央补助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05万元。根据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经认真研究,现将使用方案汇报如下:
一、分配方案
用于补助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抑尘气膜棚建设项目。
二、分配原因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工作,2019年投资5500万元,建设抑尘气膜大棚一座,项目占地61180m2,长度437m,宽度140m。采用气膜封闭方式,主要对粗粉、球团矿等进行封闭,内设喷淋系统、监控系统、各种气体检测设备及照明系统等。
三、分配依据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新报送中央补助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中央补助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和目标提供支撑,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抑尘气膜棚建设项目属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任务。
四、绩效目标
气膜密闭大棚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料场全年粉尘减排量约为417.7吨,无组织排放管控效果明显。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