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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8-00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环改通报〔2018〕9号 罗庄区4月份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通报  成文日期  2018-11-26
 公开日期  2018-11-26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罗环改通报〔2018〕9号 罗庄区4月份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通报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罗政发〔20175号)规定,根据4月份全区重点河流25个考核断面(含断流断面)的监测结果,剔除上游因素影响后,对超标倍数、缴纳金额、奖补金额进行核定,结果如下:

全区共15个街镇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月均值出现超标。按照单项指标超标0.5倍以上缴纳1万元,超标0.1倍至0.5倍缴纳0.5万元,0.1倍以下不予缴纳,以及多项指标超标进行累加计算,合计应缴纳补偿金总额20.5万元。其中,罗庄街道5.5万元、傅庄街道1.5万元、盛庄街道3万元、册山街道0.5万元、高都街道4.5万元、黄山镇5.5元、褚墩镇沂堂镇考核断面未出现超标。

对断面核算下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20.5万元,其中罗庄街道5.125册山街道2.5625万元、褚墩镇7.6875沂堂镇2.5625万元黄山2.5625万元

本次应清算2018年度4月份水生态补偿金为罗庄街道-0.375万元、傅庄街道-1.5万元、盛庄街道-3万元、册山街道2.0625万元、高都街道-4.5万元、沂堂镇2.5625万元、褚墩镇7.6875万元、黄山镇-2.9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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