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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9-00001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8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18-12-06
 公开日期  2018-12-06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

电话:0539-7105508传真:0539-7105127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西50米路北(财税大厦)

邮编:276000

四、公开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备注

1

临沂市金利锅炉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锅炉配件铸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罗环验〔2018〕78号

2018.12.6


2

临沂博诚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日用搪瓷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罗环验〔2018〕79号

2018.12.4


3

山东独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E水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罗环验〔2018〕81号

2018.12.4


4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沂州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罗环验〔2018〕83号

2018.12.4


5

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年产1605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罗环验〔2018〕84号

2018.12.6


附件:

临罗环验〔2018〕78号

临沂市金利锅炉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锅炉配件铸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沂市金利锅炉配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临沂市金利锅炉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锅炉配件铸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法人代表胡燕,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工业园(东南村西),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8月3日以临罗环审〔2017〕130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废呋喃树脂桶、废固化剂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实际建设为废呋喃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来源为主要是电炉、航吊、抛丸机、真空机、砂型生产线和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切割浇冒口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抛丸机收集的废铁渣、废砂及粉尘,废砂再生产生的废铁渣、废砂,高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型生产线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呋喃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切割浇冒口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呋喃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抛丸机收集的废铁渣、废砂及粉尘,废砂再生产生的废铁渣、废砂,高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型生产线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噪声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3-58.3dB (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5-49.7dB (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6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8〕79号

临沂博诚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日用搪瓷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沂博诚搪瓷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临沂博诚搪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日用搪瓷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法人代表姜自滨,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诸北工业园内,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7月20日以临罗环审〔2017〕9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四柱液压机批复6台,实际建设5台;环评批复中冲压成型后物件经碱洗除油污,再进水洗后进入烘干上釉工序,实际建设内容为冲压成型后直接进入烘干上釉工序;环评批复中烤花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内容为烤花废气经洗涤氧化塔、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来源为主要是液压机、风机、行车、球磨和开卷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用隔音、吸声、减震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铁板下脚料、残次品、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铁板下脚料、残次品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噪声本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6.4-58.2dB (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7.6-49.2dB (A)之间,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北厂界属于“厂临厂”,噪声源主要是厂与厂生产噪音叠加。

2、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4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8〕81号

山东独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E水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独厚管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独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E水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法人代表王森火,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诸北工业园内,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8月3日以临罗环审〔2017〕12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干燥混料机批复2台,实际建设5台。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来源为主要是挤出机、切割机、牵引机、风机、混料机和冷却塔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切割碎屑、不合格残次品、废光氧灯管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废光氧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切割碎屑、不合格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噪声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4-54.5dB (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2.5-45.3dB (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4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8〕83号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沂州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沂州加油站:

你公司《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沂州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补办手续)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法人代表主父振浩,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常庄村,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8月2日以临罗环审〔2017〕12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量油器批复4台,实际建设2台;阻火器批复4台,实际建设3台。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来源为主要是站内来往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音和加油站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对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出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熄火和平稳启动,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储罐清罐油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储罐清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专业的清理公司清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噪声本项目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7.8-58.2dB (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8.7-49.4dB (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紧邻206国道,噪声主要是交通噪音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4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8〕84号

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年产1605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你公司《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年产1605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技改-补办环评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法人代表张建富,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官庄村西200m,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5月10日以临罗环审〔2017〕7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本次验收仅针对7号线,属二期工程。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封闭渣场位于厂区中部偏北位置,实际建设内容为封闭渣场位于堆煤场东侧。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来源为主要是各种风机和泵类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炉渣、粉煤灰、废树脂、煤焦油、轻油、焦油渣和含酚污泥等。废树脂、煤焦油、轻油、焦油渣和含酚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炉渣、粉煤灰集中收集后外卖。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1、噪声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4-57.5dB (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4-48.1dB (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6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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