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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9-000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2月2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19-02-21
 公开日期  2019-02-21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2019年2月2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

电话:0539-7105508 传真:0539-7105127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西50米路北(财税大厦)

邮编:276000

四、公开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备注

1

罗庄区建国铸造厂10000吨/a铸造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临罗环验〔2019〕14号

2019年2月21日

2

罗庄区鑫宇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临罗环验〔2019〕23号

2019年2月21日

3

罗庄区明德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5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临罗环验〔2019〕24号

2019年2月21日

4

临沂美鑫钢管材料市场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临罗环验〔2019〕25号

2019年2月21日

附件

临罗环验〔2019〕14号

罗庄区建国铸造厂10000吨/a铸造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罗庄区建国铸造厂:

你公司《罗庄区建国铸造厂10000吨/a铸造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法人代表奚国娟,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西南村,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8月5日以临罗环审〔2017〕10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粉尘、熔炼废渣、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不合格品、废抛丸和职工生活垃圾等。除尘器粉尘、熔炼废渣、废抛丸收集后外卖;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根据区政府铸造行业治理要求,如你公司列入“关闭淘汰或退城入园”计划,本批复有效期截至“关闭淘汰或退城入园”期限。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9年2月21日

抄送:傅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9〕23号

罗庄区鑫宇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罗庄区鑫宇打包带厂:

你公司《罗庄区鑫宇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法人代表肖艳宇,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山前村村东,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7年7月8日以临罗环审〔2017〕102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拌料机、上料机、干燥机、除湿机、挤出机、压花机均批复3台,实际建设内容为拌料机、上料机、干燥机、除湿机、挤出机、压花机均建设2台;批复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内容为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原料包装、不合格品、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润滑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9年2月21日

抄送:册山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9〕24号

罗庄区明德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5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罗庄区明德打包带厂:

你公司《罗庄区明德打包带厂年产打包带5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法人代表唐自中,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西北500米,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6年10月13日以临罗环函(审)〔2016〕6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批复6条打包带生产线,实际建设4条打包带生产线。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9年2月21日

抄送:册山街道环保办公室

临罗环验〔2019〕25号

临沂美鑫钢管材料市场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沂美鑫钢管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临沂美鑫钢管材料市场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法人代表于效才,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化武路与206国道交汇处西南角,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于2018年10月12日以临罗环审〔2018〕13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下脚料、原料废包装、焊渣、含油废抹布、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切削钢渣、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下脚料、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焊渣、含油废抹布、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切削钢渣、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9年2月21日

抄送:盛庄街道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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