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稳岗就业 > 经办流程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1-00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8、创业开业指导  成文日期  2020-06-03
 公开日期  2020-06-03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8、创业开业指导

一、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二、承办机构

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创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申请人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并进行指引。

七、办理时限

立即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0539—8243186

十、办理地点

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路交汇处财税大厦二楼6号窗口创业指导科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