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格审核
二、受理机构: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科
三、办理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 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
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 号)。
四、办理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五、受理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 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银行贷款。
六、申请材料
1、个体经营户需准备材料(以下手续一式三份复印件)
贷款人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需要离婚证)
贷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2、3、5、6)
贷款人营业执照(副本)
贷款人店面租赁合同(自有房屋的需房产证)
贷款人申请调查审批书(贷款人、担保人需在姓名上按手印)
贷款人及保证人声明承诺书(一份原件签字按手印其余2份复印)
个人担保资料(以下手续一式三份)
(1)担保人二代身份证
(2)担保人担保承诺书及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3)担保人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4)担保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类别证明及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释放证明书》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七、办理流程
1.受理 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
2.审核 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3.办结 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八、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予收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十、咨询方式
1.线下咨询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二楼交汇财税大厦2楼10号窗口.2.电话咨询:0539-8241618
2.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二楼交汇财税大厦2楼10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2 :00下午14 :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二楼交汇财税大厦2楼10号窗口。
4.电话查询:0539-82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