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四、办理条件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罗庄区注册企业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临商银行卡、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2.《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3.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包含复印件);
4.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包含复印件)。
5.吸纳就业人员的银行工资发放凭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准备)
六、基本流程
本人首先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经乡镇(街道)人社所调查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窗口申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直接到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也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网”外网申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以每年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通知为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受理一次。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二)电话咨询:0539-8243052,824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