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帮助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发展,保证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进行贴息。2024年1月份至3月份共计放款50笔、放款金额1610.9万元,共计贴息40748.97元,其中:中央贴息:12224.63元;省级贴息:14262.17元;地方贴息:14262.17元,全部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地方三级专项资金列支。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4年1月份至3月份放款2024年一季度贴息人名单
受理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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