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帮助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发展,保证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财金〔2020〕21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进行贴息。2023年二季度共计放款1182笔、放款金额158316.10万元,共计贴息939162.20元,其中:中央贴息:59035.70元;省级贴息:811250.41元;地方贴息:68876.09元,全部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地方三级专项资金列支。
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3年二季度贴息人名单
受理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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