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帮助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发展,保证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财金〔2020〕21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等文件规定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进行贴息。2020年10-12月份至2021年1-12月份共计放款1053笔、放款金额1.83亿元,共计贴息809783.00元,其中:中央贴息242935.16元;省级贴息283423.92元;地方贴息283423.92元,全部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地方专项拨付资金列支。
公示期为2022年3月9日至3月15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0年10-12月份至2021年1-12月份放款四季度贴息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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