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支持帮助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经营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人社规【2019】4号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规【2019】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进行贴息。补发2019年二季度放款2020年二季度还款,2020年二季度放款2021年二季度还款贴息共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42笔。共计贴息金额319870.64元,其中:中央贴息95961.19元、省级贴息127948.26元,地方财政承担部分贴息资金95961.19元,由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19、2020年二季度贴息人名单
受理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地址:罗庄区财税大厦二楼
电话:82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