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支持帮助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经营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人社规【2019】4号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规【2019】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进行贴息。2020年一、二季度共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26笔。共计贴息金额113867.41元,其中:中央贴息34160.21元、省级贴息45546.99元,地方财政承担部分贴息资金34160.21元,由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至7月25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庄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2020年一、二季度贴息人名单
受理单位:罗庄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双月园路中段
电话:8241618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