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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4-00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要求临沂市海天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偿还罗庄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追偿决定书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8-15
 公开日期  2024-08-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关于要求临沂市海天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偿还罗庄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追偿决定书的公告

临沂市海天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受理了陈志勇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先行支付。根据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需向罗庄区社保中心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14日向你单位发送了追偿决定书,但因你单位已经搬迁,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案追偿决定书。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104357.00元偿还至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追偿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附:关于本案的追偿决定书。

附件【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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