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社会保险 > 工伤保险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4-0000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临沂市恒泽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1-25
 公开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关于对临沂市恒泽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临沂市恒泽运输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关于薛俊强的工伤待遇限期支付的催告通知》、《责令偿还通知书》、《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待遇共捌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整(¥881746.00)及利息、薛浩瑜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20年5月至2027年9月)及利息交至临沂市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起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附:关于本案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pdf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