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正元建陶有限公司:
经行政诉讼判决后,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受理了刘建才、付士瑞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先行支付。根据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需向罗庄区社保中心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于2020年9月27日向你单位发送了催告通知书。但因你单位已经搬迁,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案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限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刘建才的工伤保险待遇36947.00元、付士瑞的工伤保险待遇77697.00元,共114644.00元,偿还至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关于本案的催告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