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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2-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临沂正元建陶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开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关于对临沂正元建陶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临沂正元建陶有限公司:

经行政诉讼判决后,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受理了刘建才、付士瑞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先行支付。根据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需向罗庄区社保中心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于2020年9月27日向你单位发送了催告通知书。但因你单位已经搬迁,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案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限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刘建才的工伤保险待遇36947.00元、付士瑞的工伤保险待遇77697.00元,共114644.00元,偿还至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关于本案的催告通知书

附件【正元建陶催告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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