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实现社保缴费“一网通办”,解决疫情期间单位与个人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问题,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罗庄区从2020年3月26日起,全面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缴费(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提供传统的纸质社保基金票据,而是生成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缴费方式不变)缴费成功确认到账后,可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下载社保基金电子发票,电子票据真伪查验请关注省财政厅“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查询(微信号:sdczdzpj)。
特此通知。
附:临沂市社保基金电子票据查询下载流程
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