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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3-00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罗庄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开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罗庄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罗庄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1日


罗庄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是原12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转入的健康素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服务另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逐步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开展,着力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与质量的矛盾,为居民免费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街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形成面向群体、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协调高效的服务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形成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从广度上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更注重管理率、控制率、覆盖率等体现均等化程度的指标;从深度上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服务安全、有效。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经费投入和奖惩挂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全面提升。

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取得的成效,通过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实施,强化绩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以街镇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7%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稳步提高,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任务数分别达到50200人和20700人以上,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血压控制率达到45%以上、血糖控制率达到35%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以街镇为单位,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街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95%以上。

——街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一是继续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2〕1号)等文件的要求,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有效性,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和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公开12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等。在门诊大厅、输液室等场所循环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家庭医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片。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各类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二是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国家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利用不同载体,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尤其是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宣传,强化社会各界和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年度基层卫生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家庭医生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政策解读、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按照省市区要求标准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通知单样式。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居民健康知识宣传,积极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体检、上门随访等时机,向居民发放控盐勺、腰围尺、控油壶等实用的健康干预工具,并指导居民使用,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与的积极性。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使健康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基本知识与技能(2016年版)》的居民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改善接种服务环境,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强化预防接种安全管理,规范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疫苗查漏补种,积极规范开展妈妈课堂。以接种门诊为单位,辖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要保持在90%以上。

(四)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要及时汇总新生儿出生信息,并转至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要根据《服务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以镇(街道)为单位,0~36月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要达到85%以上。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根据《服务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孕早期免费领取《母子健康手册》、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入户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查体服务,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要达到90%以上。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根据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老年人体检要全部开展腹部(至少包括肝胆胰脾)黑白B超检查和ABO血型检测。B超报告单要写明检查的部位,并有脏器描述,检查结果若有异常,要有具体异常结果描述。切实做好体检结果反馈和后续疾病的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个体化健康指导中的作用。2023年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扩大慢性病规范管理覆盖人群。严格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高共管六病同防”诊疗路径与一体化服务指南>和宣传海报的通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和慢性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规范要求,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分级管理,提高高血压、2型糖尿病防治水平,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用药和生活方式指导,对血压、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将“三高共管,六病同防”深入推进实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慢病患者及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病的预防、筛查、治疗、康复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三高共管、三级协同”一体化医防融合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慢病人群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患者的规范管理水平。2023年高血压患者应管理数50200人,2型糖尿病患者应管理数20700人。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报告的、辖区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及有关文件要求,为患者建立档案定期进行随访,随访信息同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将辖区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报告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以街镇为单位,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切实加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在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结合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影像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以及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结核病疑似患者的网络直报、筛查及推介转诊等工作,加强辖区内结核病患者的登记和系统管理,按要求开展患者访视、健康教育、监督服药等工作,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要保持在90%以上。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规范上报。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隔离治疗等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结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健康管理,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要分别达到70%、77%以上。要切实做好服务内容告知和中医药知识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和儿童家长对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提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四、重点项目安排

现将2023年罗庄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按季度进行重点项目计划,详情见下表。

序号

时间

重点项目

1

一季度

1.复核辖区全人群档案真实性,完善健康体检表,对一般人群、重点人群进行个性化教育,提升档案规范性和动态档案率。

2.重点档案真实性及规范性核查,为三高患者人群建立“慢性病患者医防融合补充信息表”,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启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情感状态三个量表数据采集。

3.制定家医个性化签约包,加强多途径宣传推广。

4.落实村卫生室一季度考核,确保考核内容、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5.其余各项目的计划实施。

2

二季度

1.增加人口的各单位确保6月底前居民建档率达到9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

2.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查体,6月底前完成查体任务的70%,结合老年人查体筛查三高人群,并建档纳入管理。启动0-6岁儿童健康体检工作。

3.优化基层医防融合服务环境,6月底基本能正常投入使用。

4.落实卫生院、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防治指南等两级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

5.梳理各单位工作记录,完善组织管理纸质版及电子版档案。

6.落实村卫生室半年度考核,确保考核内容、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7.其余各项目的计划实施。

3

三季度

1.进一步完善梳理档案,提升各档案的完成率。

2.9月底老年人查体基本完成,未完成的至少需完成任务数的90%以上。

3.完成三高六病系统内数据整合,完成智慧化随访设备全覆盖。

4.开展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个性化签约人数达到全签约人群的1%。

5.落实村卫生室半年度考核,确保考核内容、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6.其余各项目的计划实施。

4

四季度

1.10月、11月整理完善各项服务工作,10月底完成全部老年人查体工作。

2.完成村卫生室年度考核,确保考核内容、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3.各单位整理完善相关组织管理材料,梳理档案,查漏补缺,准备年度考核。

4.12月为集中考核月,各单位12月初完成本级考核,12月上旬完成区级考核,12月中下旬迎接市级考核。

5.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相关工作计划及制度。

五、提升服务质量

(一)抓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针对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慢性病患者任务完成率较低的现状,各单位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查体、门诊筛查等工作,努力提高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强力推进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筛查工作,加大主动搜索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病人及时建档并纳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辖区内常住人口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确保辖区内65岁及以上人群应检尽检。

(二)做实基层慢性病防治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要求,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团队,通过签约服务的方式提高慢病患者管理质量。要充分发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基层慢病管理培训和考核,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防治质量评价和监测,提高血压、血糖控制率。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办公室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基层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参加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在线培训,提高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水平。配合国家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试点,探索促进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三)落实项目技术指导责任。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指导目标,细化指导内容和流程,切实发挥项目指导作用,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督导制度,组织项目指导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工作实施督导,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项目工作质量。要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报送;要指导基层规范建立各类人群健康档案管理底册,便于准确、真实、便捷统计项目管理关键指标。

(四)规范健康档案数据分析和反馈。各级要将居民上次反馈以来的年度健康体检表和检查检验报告单、随访(检查)服务记录表、个人基本信息表、生活方式、居民近期诊疗服务信息、用药情况、疾病发病风险评估等信息进行整合,并结合健康驿站等设备自助检测和居家自测数据,做好居民健康信息反馈。对有连续健康数据的,采取线图等方式将重要指标或阳性意义指标的变化趋势或效果展示给居民,方便居民直观地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主动地参与到服务和管理中来。年底前,在公众号、小程序、网站等设立"年终健康大盘点"专题或专栏,集中向已注册居民推送可视化的本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65 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体检结果及针对性健康指导建议,需要转诊时要及时指导转诊。

(五)推动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建设为契机,推进基层相同数据“只录一次”为目标,优化整合基层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系统应用,完成档案去纸化目标。突出基层卫生健康的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健康服务居民体验。依托全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建立面向公众开放的健康服务平台,通过智能客户端、APP、网站、公众号等形式,稳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六、强化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内容,明确分工任务,开展人员培训,制定绩效评价细则、组织绩效评估,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半年度、年度上报和通报项目进展和质量核查情况。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区疾控中心、区监督执法大队、区健康促进中心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支撑机构,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相关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评价、数据分析、效果评价等工作,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策略,制定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应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根据年度任务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科学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原则上由街镇卫生院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的70%的比例预拨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克扣、挪用,保证村级工作任务经费不低于40%的比例。

2、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省2017版)》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服务内容,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与管理等工作,并为其提供相关信息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保持人员队伍稳定。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力以赴协助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和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尤其要充分发挥其底子清、人脉熟的优势,熟悉掌握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不折不扣落实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规范资金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2023年中央和省、市、区级将继续对各项目单位给予补助,及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实际服务人口数量和当年的人均补助经费标准,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年终按照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精细化结算,并按照奖惩办法兑现奖惩。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31号)相关要求,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严格绩效评价周期,落实资金拨付。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对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评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在绩效评价后拨付资金。

八、组织实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政策的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加强与街镇政府联系,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特别是要在城区各个居民小区内张贴项目宣传海报并定期更换。凡是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的宣传工作,一律要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项目宣传与健康教育。

(二)完善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稳定人员队伍,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合理确定街镇、村居工作内容、服务要求及经费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

(三)强化项目监测。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各地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等工作,根据报表内容,按照规定的报送周期和程序,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数据上报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发挥载体作用。发挥健康档案载体作用,并贯穿于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将每一次针对居民个体的服务及时录入档案;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与医院、专业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等机构的疾病诊疗信息、健康体检信息的联通对接。注重档案的使用,将电子健康档案与健康卡深度融合,通过网络平台、手机APP、健康罗庄微信公众号等,继续推进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发挥健康档案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考试活动,确保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熟练掌握规范内容,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级相关专业公共卫生(含中医)机构培训全覆盖,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同时,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有关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衔接。

(六)强化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区级的绩效评价主体作用,采取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区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优化评价内容,将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和时效、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等作为重点绩效评价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附件:

1、2023年各单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老年人管理任务数

2、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3年各单位高血压、2型糖尿病、老年人患者任务数

单位名称

服务人口

高血压患者任务数(人)

糖尿病患者任务数(人)

辖区内老年人基数(参考)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6840

9077

3743

17669

罗庄区盛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1167

8806

3631

16879

罗庄区傅庄卫生院

57822

4199

1731

8054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卫生院

62832

4569

1884

8752

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2698

4485

1850

8734

罗庄区沂堂镇卫生院

56960

4210

1736

7935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卫生院

61866

4498

1854

8618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卫生院

54965

3913

1614

7657

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2980

3829

1579

7380

罗庄区汤庄办事处卫生院

35770

2614

1078

4983

合 计

693900

50200

20700

96661


附件2:


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域绩效目标表


年度

总体目标

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50200人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20700人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7%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90%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

≥90%

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

≥95%

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

≥90%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较上年提高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1%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1%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1%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不断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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