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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19-0000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1-09
 公开日期  2019-01-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措施落实,强化健康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同卫生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坚持联防联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健全、落到实处、持续改进。要加强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教育,建立安全饮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要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传染病、常见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要认真落实每日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预防意识,强化风险监控与报告。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排查,并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学校要对卫生部门开展的健康教育、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予以配合,并由学校卫生工作负责人员加强与疾控部门的沟通交流。

四、加强联合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镇中心学校要会同街镇卫生院建立传染病防控协同机制,将培训和督导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学校和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风险排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风险,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保障师生健康。

当下正值高考、中考备考关键时期,又值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重要节点,学校作为社会和舆论关注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特别注意做好结核病和肠道传染病等易传播扩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请各级各类学校明确1名学校卫生联络员负责与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以及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相关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6月5日前报到区教体局。

各街镇中心学校要在6月13日前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和自查,区直学校自查,形成报告于6月15日前报区教体局。各街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做好技术指导,主动落实自身职责任务,对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现状形成报告,6月15日前报区卫计局。

区卫计局联系电话:8266706;邮箱:lzhcdc@126.com

区教体局联系电话:8927017;邮箱:Lzqjjk@163.com

附件:罗庄区学校卫生工作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罗庄区教体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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