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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19-00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2018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9-01-09
 公开日期  2019-01-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罗庄区2018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罗庄区2018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区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全面落实我区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版)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1、以乡镇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普及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100%;

(二)入学、入托儿童补种

1、以乡镇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2、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托(校)儿童(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预防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保护儿童(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内容及补种原则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预防接种单位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共同负责。

1、查验对象。今年入托、入学的所有新生;学期中新接收的转托(学)的儿童(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报名后预防接种证的初步查验,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儿童入托(学)后的再次查验。

2、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份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V)、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C)、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或以上相应疫苗的替代疫苗。

3、补种原则。对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入托(学)儿童,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补种原则进行补种。为加强我省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消除麻疹项目要求,2018年对新入托、入学(小学、初中、高中)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补种一律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大中专院校学生含麻疹成分疫苗补充免疫一律使用麻风(麻疹)疫苗。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程序

为确保漏种儿童入托(学)前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应关口前移,具体工作程序为:

1、托幼机构、学校发放接种证查验通知。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应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入托、入学报名或毕业程序,在每年新入托、入学儿童、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报名时或托幼机构、小学和初中毕业时,及时向儿童或家长发放《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明确告知家长及时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前往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初步查验及补种手续。预防接种证补办工作由原来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于14岁及以下无接种证者,各接种单位应核实儿童有关情况、查明接种记录后,如实为儿童补证(加盖公章);15岁及以上儿童不再补证。

2、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接种证初步查验与首次补种。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地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根据儿童年龄判断入托、入学儿童是否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对入托、入学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者,要在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盖上“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并做好查验人和查验日期等相应记录。此外,6岁及以上入学儿童在完成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预防接种单位同时要出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附件2),并加盖公章,由儿童监护人保存,在儿童入学时交学校查验存档;未完成全程接种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单位在初步查验时应告知儿童及监护人需要补种的疫苗及剂次,及时安排预约和补种,尽可能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完成补种。

3、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再次查验。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入托时,托幼机构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完成全程接种”印章,了解儿童接种完成情况。中小学校在办理新生入校手续时,查看其《接种完成证明》原件,并纳入学生健康档案保存管理。对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托幼、学校要将查验的接种信息转录至《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中(附件3表1)。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应填写《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疫苗通知单》(附件4),交给儿童监护人并告知其尽快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入托、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托幼机构、学校应填写《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中“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部分,于1周内报至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

4、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再次疫苗补种。再次疫苗补种工作由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补种对象为查验接种证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具体流程为:

①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应积极与托幼机构(学校)加强联系,尽量争取在儿童开学前或开学后不久完成疫苗补种。

②各预防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将接种情况分别登记于儿童预防接种证、《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簿》和《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附件3表2)的剩余栏目中。同时,对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入托儿童,要在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盖上“完成全程接种”印章。6岁及以上入学儿童在完成全程接种后,预防接种单位要出具《接种完成证明》,由学生交学校存档。

③各预防接种单位应于今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复印件送有关托幼机构(学校),原件留存待查。

④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疫苗补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1》(附件3表3),报区疾控中心。

5、托幼机构和学校对于未按时补种的儿童(学生)要督促其尽快补种疫苗。对完成接种的儿童要复查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完成证明》,争取每个新入托(学)儿童均能完成全程接种。

6、各类托幼机构、学校、预防接种单位要于10月底前完成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资料整理和总结,分别逐级报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

(三)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补充免疫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区将对辖区内的3所大中专院校(含各类职业学校)入学新生常规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补充免疫,各院校负责新生补充免疫的动员和组织工作,配合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做好新生补充免疫。大中专院校新生含麻疹成份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安排在9-10月份,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把补充免疫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于10月31之前报至区疾控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保证儿童及时有效接种疫苗,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生,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对维护托幼机构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成立专门领导和工作组织,切实抓好查验、补证、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漏种儿童入学前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

(二)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疾控机构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宣传,对辖区内儿童补证、疫苗补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接种单位的补证和疫苗补种情况进行检查;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接种证的初次查验、补证和疫苗补种的具体实施,对补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派员参加业务培训,做好相关宣传,及时通知和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大中专院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常规开展入学新生麻疹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在每年新生报名前组织对托幼机构、学校和接种单位负责接种证查验、补种的人员业务培训,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提供师资和技术指导,教育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要加强对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核查、接种率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价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地应采取一定形式予以表彰;对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应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3、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用表(表1、表2、表3)

4、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

附件1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正面)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首先,热烈欢迎您的孩子到我校(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儿童入托(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便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机会,进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请您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接种证初步查验手续。若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请根据接种单位预约,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若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接种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儿童入园(开学)时上交学校存档。具体流程如下: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反面)

入托、入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下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疫苗

适龄儿童应完成的剂次数

备注

入托(2-5岁)

入学(≥6岁)

乙肝疫苗

3剂次

3剂次


卡介苗

1剂次

1剂次

≥4岁若未接种,则无需补种

脊灰疫苗

2-3岁:3剂次

4-5岁:4剂次

4剂次


百白破疫苗

4剂次

4剂次


白破疫苗

0剂次

1剂次


含麻疹类疫苗

2剂次

3剂次


A群流脑疫苗

2剂次

2剂次


A+C群流脑疫苗

2岁:0剂次

3-5岁:1剂次

2剂次


乙脑减毒活疫苗

2剂次

2剂次


甲肝减毒活疫苗

1剂次

1剂次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经查验,兹有同学(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完成以下疫苗的接种:

疫苗名称

剂次

接种日期

疫苗名称

剂次

接种日期

乙肝疫苗(HepB)

1


A群流脑疫苗(MenA)

1


2


2


3


A+C群流脑疫苗(MenAC)

1


卡介苗(BCG)


2


脊灰疫苗(OPV)

1


乙脑疫苗(JEV)

1


2


2


3


3


4


4


百白破疫苗(DTP)

1


甲肝疫苗(HepA)

1


2


2


3





4





白破疫苗(DT)





含麻疹类疫苗(MCV)*

1





2





3





*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用表

表1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托幼机构(学校)名称:(盖章)年级及班级:

编号

儿童

姓名

家长

姓名

出生

日期

现住址

接种证

/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群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是否需补种**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3

1

2

3

4

1

2

3

4

































































































































































































































































































































备注:①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②*减毒活疫苗仅填写第1、3列。③**如需补种,请在相应位置处打√”,否则打“×”。

查验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2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

托幼机构(学校)名称:(盖章)入托(入学)儿童总数:查验儿童数:预防接种门诊名称:(盖章)

编号

儿童

姓名

家长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级及班级

现住址

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1]

补种日期[2]

是否完成全程接种

乙肝

疫苗

卡介苗

脊灰

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

疫苗

流脑

疫苗

乙脑

疫苗

甲肝疫苗

乙肝

疫苗

卡介苗

脊灰

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

疫苗

流脑

疫苗

乙脑

疫苗

甲肝疫苗


































































































































































































































备注:[1]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在相应疫苗处写需补种的针次。[2]由预防接种门诊填写,作为补种时的现场登记使用,在相应疫苗处按照“月/日/年”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针次,在同一格内分行填写。[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3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1)

(预防接种单位用)

预防接种门诊名称:(盖章)辖区托幼机构/学校总数:所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托幼机构/学校名称

入学(托)儿童总数

查验

儿童数

6岁以下需补证儿童数

6岁以下补证儿童数

需补种儿童

总数

需补种儿童中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需补种剂次数

已完成补种剂次数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

疫苗

流脑

疫苗

乙脑

疫苗

甲肝疫苗

乙肝

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

疫苗

流脑

疫苗

乙脑

疫苗

甲肝疫苗



























































































































































































































































合计

























附件4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我校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您的孩子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全程接种,请您带孩子到学校所在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补种,补种完成后请保存好自己的《预防接种证》及补种记录。所有补种程序完成后,请将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及时交给我校查验,以便将相关信息存入学籍档案。谢谢合作!

年月日

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记录单

疫苗名称

查验后需

补种的疫苗

预约时间

补种时间

疫苗批号

接种者签名

卡介苗


年月日

年月日



乙肝疫苗1


年月日

年月日



乙肝疫苗2


年月日

年月日



乙肝疫苗3


年月日

年月日



脊灰疫苗1


年月日

年月日



脊灰疫苗2


年月日

年月日



脊灰疫苗3


年月日

年月日



脊灰疫苗4


年月日

年月日



百白破1


年月日

年月日



百白破2


年月日

年月日



百白破3


年月日

年月日



百白破4


年月日

年月日



白破二联


年月日

年月日



麻风疫苗


年月日

年月日



麻腮风疫苗


年月日

年月日



麻腮疫苗


年月日

年月日



流脑疫苗1


年月日

年月日



流脑疫苗2


年月日

年月日



流脑疫苗3


年月日

年月日



流脑疫苗4


年月日

年月日



乙脑疫苗1


年月日

年月日



乙脑疫苗2


年月日

年月日



甲肝疫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老师在补种通知单中“查验后需补种的疫苗”那一栏中相应的疫苗位置打“√”,并嘱儿童家长带此通知书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预防接种单位填写“入学、入托儿童补种记录”中的预约时间,并嘱儿童家长按预约时间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2、儿童去补种疫苗时应同时携带本单及预防接种证,补种记录应同时填写在接种证和补种记录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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