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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13110044530584-13_A/2018-0314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卫生局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3-14
 公开日期  2018-03-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罗庄区卫生局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罗卫计发〔2017〕45号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7年12月底,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九不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使其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完善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医疗卫生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严禁网下采购行为。

(二)规范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使用。

逐步开展血管介入类等十个类别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凡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必须在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中标产品,进行网上交易。各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

(三)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从严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如:资助外出参观、旅游、考察、会议研讨交流等)或提成的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问题。

(四)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测和评估,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材;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五)整治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采取有效办法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5月中旬)。拟定于2017年5

月份召开全区落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单位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进行动员,迅速传达到每家机构、每名医疗卫生人员,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2017年11月底前)。

1、医疗机构自查。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工作方案的安排,突出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见附件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2、个人自查。各医疗机构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表现形式,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法律法规,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名医专家要带头进行自查。

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区卫计局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医院班子谈,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与科室主任、名医专家、党员骨干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谈话要作好记录。

4、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收受钱物。可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将所收受钱物主动上缴。

区卫计局专门设立了廉政账户(开户单位:罗庄区财政局;账号:871101040024533;开户行:农业银行罗庄区支行)。

5、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3),

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各医院也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项检查(2017年12月底前)。区卫计局将抽调精干力量和专家,采取跨街(镇)互查方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

(四)整改提高(全过程)。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区卫计局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督促医疗机构逐一对照进行落实整改。各医疗机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区卫计局适时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各单位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正之风。

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区卫计局的举报电话是0539-8246336,电子举报信箱是lzqyzk@163.com各单位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要严格办案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查办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甚至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等问题。对在自查自纠中能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或经组织帮助后能够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免予纪律处分;对经组织帮助仍不认识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不力、压案不办,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的重要手段,是践行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区卫计局与所属的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肃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区卫计局将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既要防止搞运动、“人人过关”,又要避免走过场。对不积极开展工作、消极应付甚至搞地方或单位保护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自觉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各单位要专门开设一次以“严格约束自我、清清白白行医”为主题廉洁讲堂活动;要集中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案件,让群众切实看到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成果;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行业新风。

(三)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

1、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自查表

3、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自查承诺书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存银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邓向华 局党组成员 主任科员

周友学 局党组成员 主任科员

姜良伟 局党组成员 计生协会会长

诸葛福乐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孟祥玉 局党组成员 区爱卫办主任

成 员:王学君 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王 健 区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郑建达 区卫计局人事科科长

董丽筠 区卫计局妇保科科长

许 红 区卫计局规财科科长

刘 群 区卫计局医政科副科长

崔建波 区卫计局药政科科长

孙立伟 区卫计局中医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王健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群同志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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