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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2-0000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9-20
 公开日期  2022-09-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1〕102号)和临沂市财政厅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临财教〔201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2-2023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前助学金政策和免保教费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

1.资助范围:对罗庄区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做到应助尽助。

以下几种类型作为优先资助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已脱贫享受政策的);2.即时帮扶户家庭子女;3.低保家庭子女;4.父母双方有一方或双方亡故的幼儿;5.革命烈士子女;6.农村“五保”供养的幼儿;7.残疾幼儿;8.因受灾、患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2.资助比例与标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比例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3岁到5岁在园幼儿的10%,并做到应助尽助。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分为2-3档:

3.申请、评审和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申请:申请资助儿童于9月30日提交《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要认真填写申请资助理由(不再加盖村委会公章),各幼儿园留存《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检查。

评审:各中心幼儿园要成立以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组长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证件及家庭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拟资助名单确定后,在幼儿园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拍照存档)。

发放:银行卡由各街镇中心园统一到农信社办理“学前教育资助卡”,并尽快统计资助学生名单,于10月20日前将《学前教育助学金汇总表》加盖公章交到资助中心。资金到位后由经办银行集中发放至受助儿童资助卡中,资助卡须由幼儿监护人持证件到开卡银行窗口开卡后方可使用。

新办卡提供材料:受助幼儿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反正面都需复印),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主页、索引页、家长页、学生页,可复印在一张A4纸),以上材料均齐全,用A4纸复印,按顺序排列。

(二)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过》(鲁财教函〔2019〕30号)精神要求,对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给予免除保教费。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范围:全省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开园按规定继续收取。

(三)按规定提取并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即公办幼儿园每年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民办幼儿园每年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专项用于资助幼儿以及学生资助项目相关支出等。

二、材料档案

1.学校应存档的材料包括: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

——幼儿监护人提交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2022年秋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汇总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公示表、发放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2.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材料包括:

——2022年秋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汇总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公示表、发放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学生信息统计表。

以上材料,须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全部加盖学校公章,并于10月20日前将材料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中心幼儿园不得擅自降低救助标准。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政府助学金。银行卡必须由幼儿监护人签收保管,绝不允许教师个人或学校代管。

2.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张贴“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学前教育阶段”宣传海报开展宣传,使国家助学政策及社会助学信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该宣传海报最好张贴在学校外家长能看到的地方。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程序操作,坚决禁止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3.资金发放完成后,各校要按照《山东学生资助管理标准》要求,对各项发放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不再要求幼儿到相关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将儿童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影像资料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并装入档案盒,以备检查。

4.各幼儿园要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悬挂“2022年秋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仪式”横幅,通知幼儿监护人到场,按发放名单顺序排队,家长签字、按手印领取银行卡。现场拍摄照片打印存档,并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为保障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中心园负责对所辖区内资助园所上报材料的审核,在助学金发放完成后以中心园牵头及时将所辖区受助学生信息100%录入国家资助平台。对不能按时报送资助卡号和资助名单录入不及时的单位,年终督导时按照每拖一天扣一分的要求,直至扣完为止。

联系电话:0539-8927029

临沂市罗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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