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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19-000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11-07
 公开日期  2019-11-0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1〕102号)和临沂市财政厅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临财教〔201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9-2020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前助学金政策和免保教费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

1.资助范围:对罗庄区各级各类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以下几种类型作为优先资助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3.低保家庭子女;4.父母双方有一方或双方亡故(一方无再婚)的幼儿;5.革命烈士子女;6.农村“五保”供养的幼儿;7.残疾幼儿;8.因受灾、患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2.资助比例与标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比例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3岁到5岁在园幼儿的10%。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分学期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分为3档:

——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申请:申请资助儿童提交《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要认真填写申请资助理由(不再加盖村委会公章),各幼儿园留存《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检查,不再上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各中心幼儿园要成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组长。评审小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证件及家庭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调查落实,拟资助名单确定后,在幼儿园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拍照存档)。资助名单于11月22日前评审完毕,并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发放:由区农村信用社银行统一办理“学前教育资助卡”,并由银行集中发放至资助卡中,资助卡须由幼儿监护人持证件到农信社开卡后方可使用。

各校尽快统计、收集新办资助卡学生名单、办卡材料,于11月22前上报资助中心。

新办卡提供材料:受助幼儿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反正面都需复印),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主页、索引页、家长页、学生页,可复印在一张A4纸),以上材料均齐全,用A4纸复印,按顺序排列。

(二)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过》(鲁财教函〔2019〕30号)精神要求,对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免除保教费。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范围:全省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开园按规定继续收取。

二、材料档案

学校应存档的材料包括: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

——幼儿监护人提交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儿童信息汇总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公示表、发放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金落实报告。

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材料包括:

以下材料,须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全部加盖学校公章,并于12月28日前,将材料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儿童信息汇总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公示表、发放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学生信息统计表。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中心幼儿园不得擅自降低救助标准。同时不再要求幼儿到相关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政府助学金。银行卡必须由幼儿监护人签收保管,绝不允许教师个人或学校代管。

2.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张贴“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学前教育阶段”宣传海报开展宣传,使国家助学政策及社会助学信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程序操作,坚决禁止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3.资金发放完成后,各校要按照《山东学生资助管理标准》要求,对各项发放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将儿童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影像资料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并装入档案盒,以备检查。

4.各幼儿园要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悬挂“2019年秋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仪式”横幅,通知幼儿监护人到场,按发放名单顺序排队,家长签字、按手印领取银行卡。现场拍摄照片打印存档,并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联系电话:0539-8927029 7110014

联系人:张国庆


罗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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