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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4-0000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 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7-29
 公开日期  2024-07-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政策解读】 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解读

一、基本原则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减轻其提供材料负担,原则上除户籍类型、居住情况、从业情况及房产类型等证明材料外,取消其他入学证明材料,保障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做到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实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位不足,需要跨学校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二、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学籍的儿童。

2.报名条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为罗庄区外户口;

②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罗庄区内务工(经商)。

3.所需信息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②居住证: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方在罗庄区或市属驻罗庄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需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数据查询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需在罗庄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身份证号),提供罗庄区营业执照及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的证明(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20248月31日)

4.具体流程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以本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搜索“义务教育招生”进入→选择“临沂市罗庄区”→点击“确认,去报名”→信息填报→选择报名类型→申报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等待学校审核录取(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善信息再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录取办法

①计算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时间,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纳税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居住证居住信息显示在服务片区内达半年以上,且能证明务工或经商地点也在服务片区内至少一年以上的,积分按照2倍计算。

②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高新区的户籍人口,在罗庄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罗庄区或市属驻罗庄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罗庄区税务部门纳税连续申报月数积分。

③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所申报居住地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积分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因积分低未被录取者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初中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条件与小学入学条件相同。

2.工作流程

①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申请报名,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录入与初审。

②区教体局对初中学校初审合格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平台复审,学校录取复审合格学生。

③符合条件但因学位不足没被录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接收学校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录入与录取。

④学校为已录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打印入学通知书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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