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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3-00002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2023年随迁子女及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法  成文日期  2023-07-25
 公开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2023年随迁子女及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法

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报名条件: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罗庄区内务工(经商),其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为罗庄区外户口;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罗庄区营业执照及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的证明。

2.录取方法为: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所申报居住地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积分依次录取。因积分低未被录取者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积分办法:

计算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时间,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截至2023年8月31日;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居住证居住信息显示在服务片区内达半年以上,且能证明务工或经商地点也在服务片区内至少一年以上的,积分按照2倍计算。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高新区的户籍人口,在罗庄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罗庄区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罗庄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填报需准备材料:①居住证: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②户籍材料: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身份证。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20238月31日)

二、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法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接受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有评估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完善依法保障入学制度。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要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学校要联合街镇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向法定监护人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延缓入学审批、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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