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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3-00002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业务(休学、复学、转学)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4-08-20
 公开日期  2024-08-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业务(休学、复学、转学)服务指南

一、办理须知

(一)修改学生基础信息业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二)转学业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三)休学或复学业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一)修改学生基础信息业务

1、所需材料

(1)学籍信息修改书面申请1份;

(2)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各1份(修改姓名、性别、民族的);

(3)户口本复印件、原件、销户证明、落户证明各1份(销户后重新落户需修改身份证号的)。

2、材料要求:学生信息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经校验内容真实有效。

(二)转学业务

1、学生监护人与学生的户籍材料(包括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与学生本人页);

2、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或工作调动证明、外来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3、材料要求: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休学或复学业务

1、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

(2)《休学、复学审批表》(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学生打印)。

2、材料要求:学生休复学病历必须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且真实有效。

三、办理流程

1、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接到申请后,学校审核;县区教体局审核;(办理高中学籍业务的,还需县区向市教育局申报审核)。学校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3、学校向家长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A3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9-8927017

办理时限: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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