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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19-000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2019年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的公示  成文日期  2019-04-30
 公开日期  2019-04-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2019年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的公示

为全面做好2019年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山东省教育厅、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完善入学规则,严肃认真、扎实有序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力促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制定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少年凭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的招生片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原则。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招生学校与学生家庭、社会大众的沟通联系,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三、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小学阶段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拟在城区(罗庄街道、盛庄街道)公办学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先通过“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

具体流程为:登录“临沂市教育局官网”→进入“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区内学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学校核实→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区教体局复审确认,向符合条件的发放区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具有罗庄区城区常住户口、父母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录取顺序

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录取顺序依次为:①户籍与居住地均在招生片区内的(以公安部门信息为准)。②自有产权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③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以购房合同为准。

(3)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①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佐证、《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②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产权房在招生片区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③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房产在招生片区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4)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产证明及居住佐证: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居住佐证需提供入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

③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为罗庄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的规定,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罗庄区外户口;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一年以上)。

(2)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均需公示)

①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9年6月30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3)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为依据进行积分,根据积分多少依次录取(见“(4)积分办法”)。

③部分片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居住密集,片区内学校容纳空间有限,无法保证所有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协调安排。

(4)积分办法:①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近三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的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②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

3.新建小区

须交房后,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区政府批复文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临政办发〔2010〕26号文要求),向区教体局提交划片申请,区教体局经审核研究后,根据入住情况将其纳入相应招生片区,学校视学位情况和实际入住情况予以审核录取。

城区小学招生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二)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不实行网上报名,仍采用到所属学校现场报名的办法。各非城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与城区学校招生同步进行。非城区中心小学及所属村级小学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新生资格审查由街镇中心小学负责,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片区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秩序和方法,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四、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具有罗庄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1)非城区小学: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本街镇初中。

(2)城区公办小学: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核查,区教体局将对学校2019年6月所采集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然后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分流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①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分流到与户籍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②在片区内有自购产权房且入住的(以房产部门备案为准),分流到与房产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③无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自购房产(以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单据和入住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缴费等佐证材料为准)的,片区初中学校、小学毕业学校要协助区教体局共同完成自购房产的信息核查。

④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初中学位情况协调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同下页“(2)”规定内容)。

2.具有罗庄区户籍、产权房(房产部门备案)的区外或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到区教体局基教科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无我区六年级学籍)入学

由监护人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初中学校对提报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合格的名单予以汇总后,持监护人所提报的原始材料于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到区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复审确认。

(1)报名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规定,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罗庄区外户口;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一年以上)。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公示)

①居住证: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

②学生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

③学生户籍证明: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④务工或经商证明:学生父母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学生父母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9年6月30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3)办法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为依据进行积分,根据积分多少依次录取(见“②积分办法”)。

②积分办法: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近六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的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

(二)公办学校报到程序

1.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城区各小学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各非城区初中学校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电子版六年级学生信息资料。

2.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

为避免学生流失或辍学,七年级新生报到以城区小学、非城区中心小学为单位,持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小学毕业生升段花名册到相应学校集体报到。招生学校要主动做好招生报到的组织和交接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同“小学阶段入学工作”中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四)新生建籍

七年级招生与建籍同时进行。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基教科发放的七年级建籍数据库建籍,不符合招生条件未发放通知书的不予建籍;非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基教科发放的六年级毕业生信息建籍。

五、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宣传、教体、人社、住房保障、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供电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电费交纳、医学出生证明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形势,着眼推进罗庄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街镇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教育公平。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不仅直接关系教育公平,还对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各招生学校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确保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日咨询电话:8927058 7110017

附件:1.罗庄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罗庄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3.罗庄区2019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罗庄区2019年度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5.罗庄区2019年度城区小学招生区划图

6.罗庄区2019年度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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