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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1-0000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1-16
 公开日期  2021-11-16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教字〔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2021年度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申报评审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见附件1)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评审标准。中小学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条件执行,其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含基层系列)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 30%。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在乡镇学校(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符合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大、中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须任现职以来岀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五)严格课时量标准。申报人员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中小学教师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 12-18 节、初中不低于 10-16 节、高中不低于 10-14 节(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课时折算为学科课时或思政课课时)。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予以适当照顾。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价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六)坚持师德为先。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学校推荐要严格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考察结果存档备查。

(七)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元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聘的科学性。不得将论文和各级各类人才称号、荣誉表彰、资质评定、教科研项目作为限制性条件,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倾向。原则上,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学校推荐赋分依据。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课时量和实际任教年限的考核权重,激励广大教师长期扎根教学一线。

(八)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19-2021年)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8-2021)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资格(含中级晋升副高级和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完成近五年(2017-2021)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以申报评审时提供的登记认证的学时数量为依据。继续教育的审核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九)继续落实向基层学校倾斜政策。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 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 号)和省人社厅等 6 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 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仅限在基层学校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 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十)其他相关政策。援藏、援疆、援青、援渝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对于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要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允许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评审结果由所在学校自主使用。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二、组织申报推荐程序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规定,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2号)规定,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竞聘推荐数量,结合单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本次竞聘推荐工作方案及学校(单位)推荐赋分标准,经全体教职工大会85%以上人员同意、在学校(单位)公示栏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实施。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小学教师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类同级别的职称。乡镇学校教师应先选择申报方式,并签订《临沂市乡镇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4)。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人员,由学校聘用到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各学校应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按申报方式分类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按申报方式分类进行公示(同时在单位网站显要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学校的岗位数量,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方式、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公示表、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近五年任课情况公示表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按时报送区教体局人事科。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方式

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均实行网络申报和现场申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在申报人员个人进行注册和申报前,其所在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用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再次注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习。

现场申报:各学校按时将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个人现场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

正高级、基层正高级材料报送时间:11月18日

高级材料报送时间:11月23日-24日

基层高级材料报送时间:11月29日-30日

中级材料报送时间:12月6日-8日

初级材料报送时间:12月13日-15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罗庄区教体局后二楼213室

四、其他方面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

1.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真正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各学校要严格材料审核与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报人员上报的各类材料和证件、证书,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二)强化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与审核程序,严格按照相应系列和级别的教师评审标准条件,全方位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机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加大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六公开”制度,确保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完善诚信机制

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 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区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8927030,8927036

附件:

1.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2.临沂市中小学职称评聘审核表

3.临沂市中小学职称评聘审核汇总表

4.临沂市乡镇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承诺书

5.在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年限公示表

6.临沂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近五年任课情况公示表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1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docx
附件【附件2:中小学职称评聘审核表.xls
附件【附件3:中小学评聘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临沂市乡镇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5:在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年限公示表.xlsx
附件【附件6: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近五年任课情况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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