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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1-00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2-16
 公开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13号)、临沂市《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临教人字〔2017〕1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推荐评选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现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岗位设置

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一个街镇为一个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面向本学区内教师公开招聘。

三、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遴选条件

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简称农村特级教师,下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高尚师德,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没有参与有偿家教等违规活动,无违法犯罪行为。

2.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特色鲜明,在本区有广泛影响。

3.近三年内一直在一线上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效果明显,尤其在立德树人、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对提高本学区教育水平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4.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具有培训、指导乡村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带动青年教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本人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区级及以上教学业务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竞聘推荐:

1.师德表现不合格的;

2.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偿补课的;

3.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

4.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

5.不在一线代课的;

6.年度考核为不予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

(二)遴选程序

1.公布岗位。一个学区设一个特级岗位,申报人员竞聘成功后仍在所在学校工作。

2.个人申报。按照公开的原则,符合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遴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报名时由教师填写《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初审,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指标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3.资格审查。区教体局根据评选范围和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专家推选。按岗位进行推选。区教体局成立竞聘组委会,邀请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7人以上竞聘委员会,通过审查上报材料,对其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审核,分别给予量化赋分。

5.公示依学区为单位,不区分初中和小学,按照申报人员的综合业务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每个学区的农村特级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村特级教师正式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农村特级教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申报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二)能够体现本人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论著、课题等)、综合荣誉和业务获奖证书各三件(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文(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

上述材料于2020年12月22日前报送区教体局人事科,同时还需报送农村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报告、《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名册》(附件4)。

五、岗位职责

(一)承担所在农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轮岗位竞聘。

(二)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

(三)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带徒、特级教师工作室等形式,承担本学区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

(四)引领、推动本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六、培养培训

(一)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农村特级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人选纳入省级教师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培计划、省级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薄弱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等。

(二)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培训和综合培训。

(三)通过培养培训,使农村特级教师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与教科研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风格,带动、引领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七、岗位待遇及考核

(一)建立农村特级教师库。聘任工作完成后,建立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库。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完不成年度工作计划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及时调整更新。

(二)实行岗位考核。农村特级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为其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岗位职责考核由区教体局负责。

(三)岗位实行任期。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三年。任期期满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轮岗位竞聘。

(四)落实相关待遇。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教体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津贴待遇,并办理调动手续。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八、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取消其推荐特级教师工作的资格;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申报推荐计划表

2.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

3.承诺书

4.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1: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申报推荐计划表.doc
附件【附件2:罗庄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4:推荐人选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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