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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19-000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4-23
 公开日期  2019-04-23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规定,本学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收费标准仍为小学1-2年级每生7.5元、3-6年级每生10元,初中7-9年级每生15元。普通高中代收费仍按2010年秋季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管理机制,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严格按省教育厅发布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同步类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选用。坚持学生自愿征订的原则,严禁统一组织征订或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三、严格落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146号)要求,在学生装征订工作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务必突出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饭菜价格,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定期公开收支情况,严禁按学期或年度收取餐费,严禁列支与伙食支出无关的费用,严禁挤占挪用伙食费。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公示墙、收费明白纸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所有收费项目要通过教育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收缴,方便学生家长缴费,提高收费透明度。各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所收代管款项及时上缴区教体局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区教体局将对各学校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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