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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40/2023-0000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解析  成文日期  2023-08-10
 公开日期  2023-08-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册山街道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解析

1.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6 平方米。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于申请及分户条件可参考以下原则: (1)已年满 18 周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分户条件,但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需求;(2) 没有宅基地; (3)已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我省规定面积标准的 70%。按照以上原则无法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本村实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乡镇 (街办)作为判定依据。

2.宅基地使用权确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确定给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3.违法处理: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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