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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20/2018-0000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傅庄街道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10-22
 公开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傅庄街道
傅庄街道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傅庄街道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街道、工作区、村居、农户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等综合利用,实现以用促禁,鼓励各村引进民间资本建设秸秆收储点,实现秸秆资源循环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工作时间节点

(一)组织发动阶段(917日至925日)。街道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责任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539-8508005。各村居要将村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地块分工明细表、巡查值班表于925日前报街道农委。

(二)巡查执法阶段(926日至1025日)。各村居要搭建秸秆禁烧指挥部,工作区和村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街道成立督导组进行巡查督导,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制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1026日至1030日)。对各工作区、村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绩效从宣传发动、搭建指挥部、机械组织情况、四离一集中情况、省市区街道发现问题数量及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教育。

1、街道办事处利用宣传车、条幅、通告以及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街道办事处配备2辆宣传车,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制作600多幅条幅悬挂在主要交通要道和重点部位。分别印制10000份《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分发到各村、农户和学生家长;在各村居和主要交通要道以及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张贴《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

2、各村居利用广播、村级微信群、条幅、标语和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村级微信群、在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张贴标语以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村居必须张贴悬挂不低于20幅的标语和条幅,提前在广播上宣传收割期间由村居统一联系收割耕耙机械、统一收割、统一耕耙的工作措施,使群众知道村委的具体做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逐步形成自觉杜绝焚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3、各村居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各村必须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在会上广泛宣传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意义和措施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4、各村村委会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各村必须与所有玉米、水稻种植户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一式两份,必须签订到户,并要求农户签字人要告知其家人秸秆禁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明白纸必须发放到户,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群众明白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等法律法规,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变成群众自觉行动,由不敢烧转变为不想烧

5各村必须与农机户签订责任书。各村统一联系能够满足本村收割需要的收割机械,统一收割、统一耕耙,指派专人监督收割机械,在切碎还田地块要严格按照切碎还田要求进行操作。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环保、安监、农委等部门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督导组,深入各工作区、村检查督导各村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收割进度等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村居要在显要位置搭建指挥部,大村指挥部不少于15人,小村指挥部不少于10人,各村负责人亲自带班,昼夜巡查。

2、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

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工作区、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工作区书记是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责任人。街道与工作区、村,村与农户、农机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街道、工作区、村居、农户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工作区、村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村居和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到人、到地块,并建立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等工作制度,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土地和种植情况,结合秸秆禁烧实际,绘制秸秆禁烧地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秸秆处理方式,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实行街道、工作区、村和农户四级网格化责任管理,每个村都有至少1名机关干部具体负责,每个地块各村都要明确面积、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要强化工作区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坚持四离一集中的原则,不准存放在路沟渠河道林地内,由农户或村委转运到指定的秸秆集中存放点或收储中心,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严惩第一把火,谁烧罚谁,烧谁罚谁,依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严罚焚烧秸秆责任人,强化执法,从严治烧。

3、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街道全域划为秸秆禁烧区,要加强对驻地周边、高速公路、206国道、老国道、省道、二级路、涑河路、河道汪塘沟渠、各村居主要路段、各村居之间地块交界处,王庄与册山交界处、陈武庄与沂堂交界处店子与兰陵交界处等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及时查处、通报情况和问题。

五、强化考核奖惩。

街道办事处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按照督导考核办法,对工作区、各村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绩效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兑现村级秸秆禁烧补助的重要依据。

(一)严惩第一把火。辖区确认出现全市第一把火的工作区书记在街道两委扩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包村居巡查单位及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着火点的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予以停职。被市及以上单位通报第一把火的村居罚生态补偿金1万元,被区通报第一把火的罚生态补偿金5000元,之后每被通报一个着火点罚生态补偿金2000元,每通报一处秸秆灰烬点罚生态补偿金500元。对发生连片焚烧的(20亩以上),按高于2个火点进行处理,扣罚生态补偿金5000元。焚烧落叶、垃圾,杂草等行为被认为是火点的,参照以上认定级别同等处罚,被街道督导组发现一处着火点或黑斑的扣罚500元。

(二)同一工作区、村(社区)出现2个及以上火点(含区级通报)的,对工作区负责人追究责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停职。

(三)对没有悬挂条幅和张贴标语、没有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没有搭建秸秆禁烧指挥部、指挥部白天或夜间没有值班巡查人员、发现火情不及时处理、田间地头没有巡查人员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考核分5分。

(四)工作区和村(社区)及农户按照签订责任书的规定,落实责任制。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由公安机关对点火人予以处理,由环保部门予以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以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震慑与遏制群众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傅庄街道办事处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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