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
根据市、区、街道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在全街道稳步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工作,为保证质量和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中央、省、市、区、街道对此均作了明确部署。各村居要根据街道部署要求,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强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5月2日—10日完成)。街道于5月上旬成立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村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组,负责改革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5月20日前完成)。街道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各村根据会议安排,召开村居两委会、全体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统一思想。并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明白纸、座谈会等形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广泛宣传。
(三)制定改革实施方案(5月30日前完成)。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的具体完成时间。村级改革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级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清产核资(6月25日前完成)。各村组成清产核资小组,明确清产核资基准日,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结果要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审核确认和张榜公布,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成员界定(7月25日前完成)。各村成立人员界定工作小组,制定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依法合理界定享有集体资产股份的成员。经程序界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要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并及时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制定股份量化方案(7月30日前完成)。改革工作小组按照清产核资结果和股东名单,拟定股份量化方案。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量化方案,进行张榜公示。
(七)股权量化(8月15日前完成)。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确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和量化方式。折股量化的重点是经营性资产。
(八)股权配置(8月30日前完成)。可以按照“所有成员人人有份,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差别”的原则制定股权配置方案。股权配置结果要进行公示,编制股东清册,建立股权台账,并向股民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
(九)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9月15日前完成)。村居“两委”牵头拟定股份合作社章程,并进行张榜公示。村居党支部提名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推荐股东代表(9月30日前完成)。股东代表一般由具有股东资格的村居代表直接过渡产生。
(十一)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10月15日前完成)。讨论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及财务管理章程,表决通过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11月15日前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揭牌,为股东发放股权证书。对股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街道、村各存档一份。
(十三)街道验收总结(11月底完成)。街道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居改革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形成书面总结。
12月中旬,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区农业局,于12月底前完成区级考核验收。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今年全街道农业重点考核内容。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每月督导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加快进度,对推进慢的村居进行通报和跟踪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改革顺利稳妥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明白纸、宣传栏、条幅等宣传方式切实抓好宣传动员,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街道将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的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也可以使其全面了解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傅庄街道产权改革节点进度村居情况表
傅庄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