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批准服务信息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24-000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4-05-22
 公开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子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事项编码:370116010001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属于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九条。

4、《山东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六)办理条件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由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项目。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

(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划环评。

(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6)公众参与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要求。

(7)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局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关于申请对xxxx公司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原件2份,电子版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0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建设单位自行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提交申报材料或直接到窗口提交,由窗口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网上申报。经初步核验,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3)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收件,并告知建设单位。

此过程不计入审批时间

(二)受理

报告书修改完善并完成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予以受理,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0

网络查询网址: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2、决定书类型:《关于XXXX公司X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一)关于申请对xxxx公司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

见附件1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见附件2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3

附件【附件1:关于申请对xxxx公司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请示.docx
附件【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件.docx
附件【附件3:公众参与说明.docx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