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子项名称: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事项编码:3713110102106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03月2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为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3.《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9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2018年1月24日修订)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各项指标的合理增长和各类绿地的合理布局。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绿线一致;
2.绿地使用功能的改变或局部使用功能的改变并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
3.公共绿地的绿化规划调整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的需要。
(七)申请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申请表;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的规划总平面图;
3.提供园林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纸;
4.涉及改变绿地规划的需提供由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园林绿化工程调整方案;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内)。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20号-222号窗口项目建设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前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二)受理
(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单位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充材料的内容、时间期限。
(2)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经受理人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单位、现场踏勘组、相应属地园林所共同实地现场踏勘,清点并共同认可占用和移植苗木的相关数据,并出具勘察意见。
(三)审查。
对申请资料、现场踏勘意见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六)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寄递
2、决定书类型:
《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一)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附件一)
(二)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附件二)
五、有关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