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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22-00003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2-09-26
 公开日期  2022-09-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子项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事项编码:371017058000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项目申请单位到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的《(2011年修正本)》);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六)办理条件

罗庄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项目参建各方主体法人代表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参建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7.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七)申请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纸质原件3份);

2.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报告(纸质原件1份)。包含: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纸质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4.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纸质原件1份);

5.法律规定应当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纸质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6.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纸质原件1份);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20号-222号窗口项目建设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前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给予办理;

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

对已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三)审查。

审查申报材料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并提出办理意见。

(四)决定。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现场查询: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0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六)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寄递

2、决定书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一)

五、有关说明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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