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编码:370117035000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在罗庄区规划区内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申请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办理主体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206-208号;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12: 00 ,下午 14: 00 -17: 00;
(五)办理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2.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3.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4.及时恢复道路及市容环境原貌。
(七)申请材料
1.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设施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确实属于建设等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与临时堆放、搭建等有关的图纸(原件1份);
4.与相邻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协议书(原件1份);
5.与已经受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管理维护单位、运营单位)签订的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的协议书(原件1份);
6.占用期间不损坏地(路)面、占用期满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地(路)面原状等承诺书(原件)(原件1份质);
7.占用期间公众公示和安全防范方案措施(原件1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06-208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206-208号
电话咨询:0539—8267219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提交。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206号-208号;社会事务科窗口联系电话:0539-8267219
2、网络提交。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二)受理
申请人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单》(附件1),待申请材料补齐后方可受理;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206号-208号,联系电话:0539—8267219。
(三)办结
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结(登记/审批)并发送证照(批文),对于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经申请人现场改正后予以办结,对于容缺受理的业务要予以办结(登记/审批)并发送证照(批文),同时要求申请人限期补足相关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业务不予以审批并反馈审批结果。
(四)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19
网络查询网址: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五)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2、决定书类型:《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准予决定书》
三、救济途径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