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子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实施机构(受理、审批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三)申请主体
水利基建项目法人单位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办理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2.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第七条“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
(六)申报要求
申请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办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水利法规。
2. 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3.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准予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规定。
4. 申报的水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水利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和规定。
(七)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
1.水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纸质,一式2份)
2.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纸质,一式2份)。
3.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等方面专题报告、概算附件等)及其图纸(纸质,一式2份)。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准予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文件依据(纸质,一式2份)。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17-222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批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二)受理
①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②实地现场勘察,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并出具勘察意见。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举报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