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子项名称: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二)实施机构(受理、审批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三)申请主体
在罗庄区内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涉及公路施工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申报要求
1.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和修建、架设或者埋设设施;
2.已履行工程项目有关批准手续;
3.有设计施工图,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技术方案;按要求出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4.不会严重影响路网运行;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5.致使公路改线的,应当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6.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
1、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申请书(纸质原件2份)
2、建设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委托书纸质原件2份)
3、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纸质复印件2份)
4、涉路工程施工图(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涉路工程施工方案(纸质原件(加盖公章)2份)
6、涉路工程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应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纸质复印件2份)
7、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8、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纸质原件(加盖公章)2份)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1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影响交通安全时需要)(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七)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手续不收费。
对公路造成损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若能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的,则不收费;否则收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占用国有资源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九条和《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1号)、鲁价费发[2000]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的通知》据实收取。
(九)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17-222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批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前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举报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